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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春梦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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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结婚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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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国庆节恰好碰上了中秋节,真是太巧了,巧得就如同一个女子既是她母亲的女儿又是她女儿的母亲一样,都是错一分一毫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一天既是桂卿的同事李宪统结婚的日子,也是其好友李忠良结婚的日子,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子同为新娘的日子。这种非常稀罕的日子对于4位新人来说究竟是幸福的开端呢,还是幸福的开端呢?关于这个神秘而古老的重大问题,他们4位心里包着好几公斤蜂蜜的当事人恐怕是没时间和心思考虑的,如果真有人愿意考虑这些看似闲情的小问题的话,那么也只能是像桂卿这样的二货了。 从区域性小镇北沟乡驻地一直延伸到美丽可人的整个脉络呈马鞍状的落凤山之间,放眼望去全是视野极为开阔的中间略微凹下去一些的高粱地和玉米地。那些就在前几天还是茂密的青纱帐的秋收作物,其中的绝大部分已经收获完毕了,空旷的田野里还剩下一些地瓜和大豆分别披着墨绿色和枯黄色的叶子在尽情地吮吸着秋日灿烂的阳光,这是它们的生命中最为辉煌和耀眼的时刻,当然要肆无忌惮地展露一下自己的风全部采楼。落凤山上零零星星地散布着几十几株柿子树,那些挂满了枝头的柿子一个个发出金黄金黄的颜色,看着煞是惹眼和喜人,让人不禁感叹这种果树强大的结果能力。南北两面的山坡上还有不少的野樱桃树依然枝繁叶茂、生机盎然,不肯轻易退出秋天的大舞台。大树底下到处都能看到顽强而倔强的酸枣子树,它们的数量已经多到让人很容易对其视而不见的地步了。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让桂卿觉得连酸枣子的刺也是那么的可爱和恰当,因为用酸枣子圪针熬出来的绿豆汤是最香的。 “我是脚下这片棕红色泥土的孩子,是眼前这片秋日山野的孩子,更是身边迷人大自然的孩子。人来自于尘土,最后还是要归散于尘土的,这尘土便是每个人最好的归宿。这辽阔飘渺的山谷,这充满丰收景象的大地,这高远深邃的天空啊,叫我如此着迷,令我这般依恋。能够埋葬在自己家乡的温热土壤里是一种无上的光荣和幸福,也是一种最高形式的功德圆满,大境已成,尤其是可以埋在呈东西方向横亘在眼前不远处的落凤山的南面那一片较为狭长的向阳坡地上,周围有鲜花、野草、杂树、乱石和各种小动物相伴,前面有碧波荡漾的一汪水库相望,更是一种叫人无限神往的最最美好结局。那块长条形的向阳坡地背山临水,视野非常开阔,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终年阳光普照,就是叫一个完全不入流的新手风水师来看,他都得痛痛快快地承认那真是一块世上难得的风水宝地。”他怀着展翅欲飞的美好心情欢欢乐乐地畅想着,真想张开双臂向着山谷开口狂呼,好尽情地抒发一下满腔的炽热情感,宣泄一下他对脚下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的疯狂热爱,尽管他现在并没有喝醉,更没有醉到不省人事的可怜地步。 “为什么那些大约在年前从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历尽艰辛迁居过来的勤劳善良的老祖宗们要选择在水库南沿安葬呢?”接下来他又心情更加愉快地想道,目之所及,耳之所闻,一切的一切全都给了他一种全新的感悟,让他忍不住思绪翻飞,情绪激昂,意趣大增,“他们当年一定没有料到后来这个地方会修水库,在水大的时候会淹没了他们亲自选中的这块日日流金的栖居地。”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即便是眼下我特别看中的这块地方,谁知道多年以后会不会被某些人无情地破坏掉呢?”再往后他想的东西就更多了,甚至已经远远超出现实中的必要性了。 “哦,我应该清晰地看到,唯有不断地变化才是不变的,而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永恒不变的。”他如痴如醉地呢喃着,幻想着,愉快地享受着周遭的一切风景所带给他的阵阵心灵上的冲击,“我既然是泥土的孩子,死了以后就该再次化为

尘土。” “既然是尘土,普普通通的尘土,那又何必在乎到底埋在哪里,将来又被谁破坏呢?”他不停地追问着,思考着,咀嚼着,恨不能将全副的身心都投入到大地母亲的温暖怀抱里,“我既然是山野的孩子,无论活着还是死了,终归离不开山野便是了,想再多又有何益呢?我既然是大自然的孩子,别管走到哪里都是和大自然紧紧地偎依在一起的,哪里又用得着将生死之事考虑得如此神秘莫测或者是恐怖不堪呢?” 中途是一个美丽的中途,喘息是一个长长的喘息,他在此地真的可以好好地畅想一下,舒适地休憩一番,反正天马行空地想像一下又不要花钱去买,而且此时也没有人能来干涉他,影响他,只要他自己觉得开心就好了,毕竟有句话说得相当好听,叫偷得浮生半日闲嘛。 “今日无雨亦无风,高峰入云览苍穹。忙里偷闲数落叶,秋菊犹绽青石东。香还在,味更浓,含露带霜仍从容。欲借花笺寄心语,清流见底与溪同。”后来他逍遥自在地琢磨起一首格调还算清新脱俗小词来,显得心情颇佳,兴致颇高,志趣颇雅,因为他早已被眼前迷人的山野秋景深深地陶醉了,忘乎所以了,根本不知自己已经置身于何处了。 只是眼前这座小小的落凤山还算不得真正的高峰大山,因此平日里也就难见其悄然入云的瑰丽景象了。只有在很特殊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云层很低的连续不断的雨雾天,才能在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上有幸见到云雾缭绕的神奇情况。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座落凤山虽然不是什么名山,但是细看起来还是颇具气象的,正如小家碧玉自有小家碧玉的风韵,山村姑娘自有山村姑娘的滋味…… 等桂卿从宪统家徐徐地赶到忠良家的时候,这边安排在中午的酒席已经热热闹闹地进行完了,而晚场的酒席还早着呢,所以他杀过来的时间点正好是一个人困马乏的万事都需要临时停顿一下的就是鸡和狗都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稍微迷瞪一会儿的空档,大家都在抢抓着十分难得的大好时机各自休息着呢,只有几个腰里歪歪斜斜地随便系着一块脏兮兮的老粗白布围裙的土厨师在那里一边叼着个小烟,一边逍遥自在地不慌不忙地忙碌着,如同一切伟大的艺术家在凝神埋头搞自己的创作一样,至于旁边的风雨究竟如何,那自然都是无所鸟谓的事情,因为他们只是在附近几个村的红白喜事上帮忙做菜的土厨师,自认为属于标准的匹夫之流,天下兴亡离他们还远着呢,虽然他们有时候也很关心天下大事。 专属于忠良同学和他媳妇的那所装饰一新的婚房就坐落在村子南边临近大路的地方,婚礼则是在村子里边的老家举办的,老家的那个院子非常宽敞,容纳一场普普通通的农村传统婚礼还是绰绰有余的。两个人亲热地打过招呼之后,身为婚礼主角的忠良就陪桂卿在堂屋西边那间小屋里聊起天来了。午后的十几缕阳光像金子一般纷纷扰扰地从窗户外斜着照射进来,阳光所到之处皆留下一片片圣洁无比的明亮耀眼的橘黄色光芒,整个意境很是契合婚礼这日所独有的欢庆热烈的气氛。 和忠良这厮比较要好的几个狐朋狗友也坐在这间屋里胡吹海侃,互相刺激着玩呢,而至少在今天必须得表现得非常羞涩和温顺的新娘子则躲在里间的一个长沙发上似睡非睡地休息着。在和忠良有一搭没一搭地拉闲呱之余,桂卿偶尔听到了几句那帮厚颜无耻的家伙们胡吣出来的小笑话,比如“离地三尺一道沟,一年四季清水流。不见牛羊来喝水,常有和尚来洗头”和“远看森林一片,近看红门两扇。进去一个流氓,外面留两坏蛋”等等。他时不时还能听见那些贱人们突然间就哄堂大笑的声音,其中有个别嘴巴贱得比较厉害的人甚至还大声地喊起了忠良的外号“荷兰猪”,估计是有意让里边的新

娘子听见的,搞得满屋子都是猥琐而又温馨的欢乐氛围,就和前边所提到的欢庆热烈的气氛一样,都是谁也驱散不了的,谁也躲避不了的,反正农村结婚嘛,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了,要是少了这样一群二货青年起哄打闹还不热闹呢。 “老李同志,我说你的这些伙计们是不是都吃饱喝足了之后憋着一股子狠劲,就等着晚上闹新媳妇了?”桂卿不怀好意地咧嘴笑着问道,也想像屋里别的二混子青年一样开始往下坡道上踉踉跄跄地走去了,尽管他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若论道行还嫩得很呢。 “嗨,这些可恶的半熟家伙,狗嘴里根本就吐不出象牙来。你放心吧,晚上他们肯定干不了什么好事!”忠良非常鄙夷地笑着回道,看来对自己以前倾心结交的这帮酒肉朋友还是非常了解的。 “当然了,以前他们当中有先结婚的,我其实也没少闹。”紧接着他又“嘿嘿嘿”地浪笑道,样子同样是猥琐不堪,低贱得要命。 他大约是非常清晰地回忆起了他以往曾经干过的那些鸟勾当,比如说拿大头针故意扎人家新媳妇的腚等等各种异常荒唐的破事,因而非常得意地仰着头憨笑了老半天,这就使得他那张本来就显得油头粉面的大圆饼子脸更是喜上加喜和贱上加贱了,同时也变得更加搞笑和可乐了。 “噢,这个情况应该是不难想象的,反正你这家伙从来也不是个好和尚,所以说,他们今天算是来报仇雪恨的。”桂卿非常大胆地嬉笑着开玩笑道,也是摸准自己这位好伙计的青春脉搏。 “嗨,这个结婚娶媳妇嘛,就是三天不分大小,你说说,这个时候不闹什么时候闹啊?”忠良非常不以为然地说道。 这厮此时倒是挺会自我开脱的,而且也挺看得开,想得通,看来真是被幸福和□□这两个外形巨大的古老吉祥物同时冲昏了头脑,撑破了心肝,毕竟眼下他所经历的事情正是人生的三大喜之一嘛。 “再说了,人少的场,特别是没人闹的场,噢,满桌上没人吸,也没人喝,更没人借着酒劲胡乱嘻嘻嘡嘡的,那还有什么意思啊?”他继续贫死滥厌地谝能道,此言一出立马就让桂卿觉得自己前边不小心冒出来的同情心算是彻底白瞎了,原来人家新郎官根本就不怕别人闹,甚至是人家还嫌现在闹得不够激烈,不够高档呢。 “噢,老张同志,你以为都像你,外表看着就和个披着人皮的正人君子似的,干什么事都一本正经的,都有模有样的,都装腔作势的,要真是那样的话,这个婚礼还不热闹了呢。”他随后又抢着讽刺道,生怕下口晚了再被桂卿给反口堵住了,毕竟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噢,我承认,在热得和裤套一样闹朋友的新媳妇这方面我确实不大擅长,而且也想不出什么标新立异的高招来,这个我必须得甘拜下风才行,尤其是在你这帮酒肉伙计面前我更是技不如人,自叹不如了,是吧,我的好哥哥唻?”桂卿用自嘲自虐的方式反唇相讥道。 “行了,去你的吧!”忠良嘻嘻哈哈地鄙夷道。 “不过据说现在都时兴闹伴娘了,对吧?”在坦承自己也有不行的地方之余桂卿又主动挑起了全新的事端,并且觉得这同样是一个永远都挖掘不尽的好话题,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伴娘都比比新娘有意思多了,就像饮料的风味和口感永远都比白酒要丰富一百倍一样。 “哎呦,你的嗅觉很灵敏嘛。”忠良继续猥琐不堪地笑道。 “上午你正好没来,错过很多好戏,上午的时候我的一帮伙计们把那几个伴娘闹得很热烈,很嗨,其中有个小妮差点就春光外泄了,哈哈,哈哈哈——”他接着又用更加猥琐不堪的语气大声地笑道,一点也不介意眼

前的好兄弟会对自己的放浪形骸之举心生厌恶。 “哎,你最好控制一下你的情绪。”桂卿善意地提醒道。 其实他也知道此举大可不必,毕竟在这样大喜的日子里新郎官在嘴上适当地欢乐一下还是无伤大雅的,但是他确实又没有更好的话语可以代替方才已经说出口的话语,所以只好继续硬着头皮讽刺下去:“还有你两个嘴角处那些快要流出来的口喽水。” “哦,是吗?”忠良一边半信半疑地说着,一边赶紧用一只小胖手使劲擦了擦两个同样胖乎乎的小嘴角。 “哎,我说哥唻,你千万别搞得那几个伴娘长得好像比新娘子还要好看很多似的,两个贼眼珠子一看到她们就直直地放光,就你这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小表情,要是真让恁媳妇王欢看见了,她回头不好好地收拾你才怪呢。”桂卿趁机又狠狠地揶揄了老伙计一把,不动声色地来了个借力打力,就是借新娘子手里一直都握着的那把锋利无比的小刀来杀一下新郎官本人的傲气,他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恐怕没有哪个已经心有所属的女人会不在意,不关心,不当回事,不反复琢磨。 “散了吧,伙计,凡事都别搞得这么严肃了,说到底不就是吐口痰的事嘛,这里边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忠良使劲拍了拍桂卿的肩膀后认真而又亲切地教育道,真不枉为一个绝好的良师益友,天下就没有他带不进茄子地里的事情,只要他还对今后的婚姻生活存在着美好的幻想,只要他还把声色犬马一样的日子当成生活中伟大的目标。 “我的乖,瞧你这话说的,绝了!”桂卿赶口赞道。 “俗话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个道理难道你还不懂吗?”忠良人小鬼大地说道,在新婚之日竟然学着冒充起在若干年后几乎红透半边天的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老先生了,“我这个人其实最讨厌那些繁文缛节、之乎者也的老一套做派了,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又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白吗,兄弟?人生苦短,一定要及时行乐啊,千万别等到心有余而了,再想着去追回流失的岁月,那就晚了个小舅子了!” “唉,能与你这样的高人狼狈为友,此生又有何憾啊?”桂卿真心实意地调笑着拍马屁道,对这位自学成才的老朋友的一番胡言乱语他也是佩服得不要不要的,“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看啊,就咱两人那你也是我的老师,我也是你的学生,尤其是在某些方面。” “哎呀,过奖了,过奖了,某家不敢当,不敢当啊。”忠良嬉皮笑脸地回应道,这厮竟然也懂得谦虚为何物。 “哎呦,还知道谦虚?”桂卿讥讽他道。 “行,看来还有得救。”他又抹咕道。 晚上的喜酒喝得自然是非常的精彩,特别的漂亮,尤其的尽兴,忠良的伙计们尤其是那帮子永华陶瓷厂的工友们趁机狠狠地调戏了一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脸上总是冒着一副喜不自禁动人表情的新娘子王欢,把这个在县城火车站南边不远处的东胜超市上班的中等姿色的美女刺激得浑身上下一哆嗦一哆嗦的,就连晚上做梦的时候全身还不时地抽搐几下呢,搞得被她晃悠醒的忠良还以为她小时候得过羊羔子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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