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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唐宋元的风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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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破产法保护诚信债务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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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破产法保护诚信债务人

        第二天众人接着讨论前日议题,仍旧在争议“借务重整”问题,就熊仁杰的发言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这人就是童三贯。

        发言刚开始童三贯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对怼熊仁杰,扯着嗓门儿吼道:“以你说借钱不还,反是天经地义之事了?!欠债还钱,不需要理由,天经地义,没有借口!”

        “我什么时候说借钱不用还了,我是说在你借别人钱之前,要有风险意思。法律明文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认定为债务金。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予于支持。

        “被执行人未执行判决、裁定,拒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应当加倍追收迟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熊仁杰没好气地对怼道:“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法律保护一切债权人,只要债权人行为合法,债务人就必须履行还款义务。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今天我们正在讨论的机造厂债务重整问题,机造厂虽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发生财务和业务困难,已经濒临倒闭、解散和清算的阶段,以暂停业务或停止业务的方式,重整业务和重整财务。

        至于停止履行还款义务多少时间,政策没说,法律也没说,当然人是活的机动掌握了。”

        “你这就是糊涂精,和稀泥。欠账还钱,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童三贯又吼道。

        “以你说不分情况,不论事实,凡是欠账就必须还钱!那企业遇到政策调整出现的债务危机也不讲了?你这是哪门子的理由?!你就是个杠精!”能仁杰没好气地回道。

        “我没说企业,我是说个人债务!”童三贯对怼道。

        “个人债务也要分清缘由,不能一刀切的讨债,强制讨债会引发社会动荡,看是小事,其实蕴藏着重大的政治问题!没有你说得这么简单。”能仁杰回怼道。

        “那依你说借了钱,欠了债就不还了,你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我没说不还,一直也没说欠债不还呀,你怎么咬住屎棍打悠悠呢?我是说追债讨债不能一刀切,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必须还!”

        “你才咬住屎棍打悠悠哩,你就是不还钱的老赖,就应该让黑社会分子整治你。”童三贯撇着嘴怼道。

        “看看,这就是社会问题了。”

        童书吏接口道:“童监生说得有理,欠债不能不还,千百年来老规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还钱是债务人的义务,但是你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认定欠债就一律必须还,那是不是就会催生出层出不穷的催收手段,会催生岀无恶不作的黑邦分子呢?

        “这不就引发社会问题了吗?

        “所以古代社会债权和债务纠纷也是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小农小民的借贷。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没有必须借贷的事情,或者说没有走头无路的事情,他们通常不会借贷,只要有一口饭气,一口气在,能不债贷他们是不会借债的。

        “可以说就是这些老实巴脚,规规矩矩,谨慎小心的人,才会在走头无路的事情上出手向别人借贷。可是就是这部分人,他们可能真的有还不起那微薄的一点借款的时候。

        “反倒是大笔大笔借贷的人明明还得起,却赖账不还,所以在当下才有‘借少了是孙子,借多了是爷爷’的说法,富人借贷越借越不怕,越借越富,而穷人呢?穷人借贷越借越穷,借多了往往拿命还!”

        说到这童书吏缓口气又说:“有些时候还真得向文明寻求真理,老祖宗留下那点文化不够用呀!真的不够用,也不能用,如果老想走覆辙,没人拦你,可以亿万苍生怎么办?社会一旦动荡受害的永远是黎民百姓!

        “所以说现实是对企业、对大款,公权力根本无能为力,因为有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牵扯着他们的利益,现实中公权力真正动得动的还是小小的黎民百姓!

        “持哲学思想的人之所以会出现伟大的人,就是有太多的‘爱·智慧’学家们为底层民众着想,为底层民众呐喊,正是有正直的‘爱·智慧’家为民众呐喊,米国1800年颁布了第一部破产法,1841年颁布了第二部破产法,该法案破天荒地规定‘债务人自愿破产(商人除外),免除诚实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之后经历百年的多次大修改,1978年米国第五部破产法颁布,它完善了公司重组程序、破产案件监管、债务人保护等制定。但是米国修改破产法的步调并没有停止,国会会根据经济形势,继续在改进破产法。

        “为什么要出台‘免除诚实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因为生活在最底层的民众,在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面前他们真的没有一丁点的抗拒能力,他们才是诚实的债务人,但往往就是他们,却又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童书吏说完让大家讨论,最终得出一下结论,武善仁作以下笔录:

        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借口!

        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长期被全人们视为债务人的必须行为,是对债务人的惩罚方式,“欠债不还”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三、随着人类的文明进步,人们发现诚实的债务人应当受到保护,通过司法实践,保护债务人也是对债权人的侧面保护和财产保全。在经过了金融冲击之后,人们惊喜的发现,不但受到保护的债务人度过了严寒的冬天,并且那些受到禁收债权令的债权人,也如春日之花,迎来了春暖花开的盛季,正是这些人在经济危机之后,重振雄风,大显身手,活力四射地迎接再一次的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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