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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女娲(混穿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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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明朗(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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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月自己醒来后,有些茫然地看着四周的摆设,当她发现床上好像躺着个人,呼吸均匀,睡得正沉时,她下意识地拔出藏在袖筒里的匕首,慢慢地站起,朝床边一步步靠近。她要要回自己的儿子,不能让孩子跟着这个冰冷无情,人格分裂的男人。可当她走到床边,准备扬起匕首刺过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张恬美干净到,不属于这个尘世间任何女子应该有的绝世容颜。她蒙了,有一段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在脑中悄然绽放,前世的种种如过电影般在脑海中回放。反应过来自己手里还握着匕首,她吓得把匕首失手摔落地上。匕首落地的声音惊醒了我,也惊到了正从楼梯口上来的天狗,它的耳朵极其灵敏,自然听到屋内动静不对。它瞬间出现在房门口,不假思索推开了两扇房门。 “天狗?”食月望着门口,又转回视线望着我,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女娃?” “食月,你醒了!”看到活生生,会说话会动的食月,我激动万分。 “这,你们,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不是西晋,是唐朝,对吧?” 我和天狗互望一眼,“对啊,”我下床来,“不过你听我说,食月,是你的前世,你这一世,复姓哥舒,名岚。你不用这么看着我,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天狗,还有你,这一世投胎转世的时候,孟婆汤不够了,所以,这一世,我们还没到时间,就记起了前世的事情。” 食月听到这样的解释,看她表情,好像不信,或者,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是,我不管,我很快切入了正题, “听说,安史之乱的时候,唐玄宗由于久处太平,不懂军务,也就听信了杨国忠的谗言,派遣宦官边令诚前去督战。当时的统兵大将哥舒翰明知,那时间出战,于军不利,却被圣旨逼着,率军出关迎敌。哥舒翰明知会中了敌人奸计,却后退不得,最后被俘,却拒不归顺,被安禄山暗中处死。这哥舒复姓,可不是汉人姓氏,莫非你也是——” “哥舒翰,是我的祖父。祖父死后,京城的家人,分崩离析。当时我才只有十岁,后来,连父亲和母亲也相继离世。我的曾祖父是契丹哥舒部落的首领,叫作哥舒道元,哥舒部落自从归顺大唐后,就世居安西,我本是想去找曾祖父的。”说到此处,她欲言又止。 “食月,你怎么会嫁给静王爷?” “起初,我并不知道他是王爷,我是在去安西的路上巧遇的,只以为他是个富商,后怀孕被带到军营才知他的身份。生下朗儿后,他对我越来越好,去年我无意中偷听到他要弑君夺位,我只想和朗儿过平静的生活,我劝过他很多次,可他就是不听,他就是个做着帝王梦的疯子。他甚至劝我联系哥舒旧部,助他起兵。于是,我带着朗儿逃跑了,我绝不能拿我的儿子去冒险。他恨我的背叛,又恐我泄露他的密秘,一路追杀。我逃无可逃,只好和朗儿分开,希望他能放过朗儿。” “对了,朗儿,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孩子?” 这时,天狗插话了,“你的儿子很安全。只是,你现在不能见哥舒明朗,否则你必暴露。静王爷的人随时会找到他,到时候你还得死。” “不能和我的儿子呆在一起,我生不如死。” “你死了,万一歌舒被王爷打残了,就没有人可以保护他了。”我凉凉道。 “我,还有我。”她拍着自己的胸口,证明着自己可以保护好孩子。 “那就得听我的。先保住你自己。” “好,女娃,我听你的。”眼前这个曾经与她很要好的朋友,总能给她很安心的感觉,仿佛站在她面前,就充满了力量,让人很安心。

> 然后,我就将食月安排在春风细雨第一楼,天字二号房,即我的隔壁住下了。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当我在凤翔的大街上,看到几个稍大点的乞丐对着一个头发乱篷篷的小男孩指手画脚,动手动脚时,我一眼认出了他。他就是小哥舒明朗。他的母亲是突厥旺族,父亲是汉人王爷,这算不算是血统高贵的混血儿呢?当然算了,美得不要不要的,只比慕容冲小时候差了一点点,只是一点点而已。乌溜溜的大眼睛漆黑明亮,粉雕玉琢的小脸红扑扑白嫩嫩的,就是有点脏,看样子这几个月没少吃苦。看着几个大点的孩子在欺负一个小孩子,天狗道, “主人,要不要帮帮他?” “不用了。” “为什么?主人之前不是还说让我照顾他吗?” “没有这段经历,他如何能遇得到能与他相知相守的宋恬儿?不管是富贵,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残疾,都愿意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个对他始终不离不弃的女子,宋恬儿,他值得拥有。这段苦,天道还给了他,一个优秀的宋恬儿。什么都可以漏过去,唯独这段苦,不能落下。” “是。” “这段因果,天道安排得合情合理。有苦有甜,先苦后甜。也算是公平,挑不出理来。” “那就不管了?” “如果管了,他很可能与宋恬儿失之交臂,那他的人生就真的输掉了。你只需要交待手下看着他,保证他全须全尾,莫要丢了性命就是了。” “明白!” 哥舒明朗五岁流落街头,八岁被卖进了赌场,只因为他和温恬儿去街上偷肉吃。温恬儿被抓了个正着,他为了保住温恬儿,被卖肉的摊主卖进赌场,为温恬儿争取到一块肉吃。至此,温恬儿心中,哥舒明朗比她的生命还重要。哥舒明朗进了赌场,整日受着非人的虐待,但他依旧记挂着赌场外还有个温恬儿在饿着肚子。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吃一半,留一半,在赌坊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偷跑出去,把带着他身体余温的白馒头掏给温恬儿吃。温恬儿总是边吃边流泪。 我在暗中注视着这一切,很多次在赌坊老板打他,拿鞭子抽他的时候,我都差点忍不住想出手阻止,但我控制住了,任事情照着原剧发展。我告诫自己,不经历风吹雨打,日后如何有能力抗住更大的风浪?小的时候受苦,等他长大了,无论再经历怎样的痛苦,他都不会轻易崩溃和向命运屈服。这段经历,会成为他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有一次,食月无意间偷听到我和天狗的谈话,才知哥舒明朗被卖进了赌场,过着非人的生活。我听到了门外杯盘掉在地上碎裂的声音,于是,我跑出去,我看到了一脸内疚,悔恨,对儿子心疼到说不出话来的食月。我跑过去,拉着她的手臂,忙安慰, “食月,你听我说,这一世的你比上一世更加地坚强,聪明,美丽,你的儿子相信也不会差。玫瑰花想要怒放,尚且需要那些坚锐的刺做掩护。哥舒明朗的一生注定不平凡,待他长出了锋利的爪牙,能够保护自己,独当一面的时候,你再回到他身边,这样对你对他都好。因为你们有一方是弱的,就会成为另一方的弱点。不要给王爷找到可以杀死你们或者牵制你们的弱点,好吗?” 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成功。强大,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身上流淌着契丹旺族与大唐李家共同血脉的孩子,他的身世不平凡,即使他想过平淡生活,他的智谋,他的血统,都注定他无法像平民百姓一样过平淡的日子。他要活着,他要生存下去,周围的一切就会逼着他快速成长起来,强大起来。 “女娃,算上上一世,你已经救了我两次,我很感谢你

。可是,明朗是我的儿子,我打算带着他去边塞。”食月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眼泪掉下来。此时,她对我应该是有一点点恨意的。也许我怎么着她都行,但她的儿子,是她的底线。 “静王手握兵权,哥舒部落虽然归顺朝廷已久,但汉人有句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朝廷是不会真心接纳一个异族的。你若不想给你的族群带来灭族之灾,最好现在不要去。你也说了,静王是个疯子,说不定哪一天他就——” “女娃,我听你的。”想到静王可能会报复她的族群,她不得不再次隐忍,为了儿子,为了部族。 “好。” 哥舒明朗没有辜负食月的期望,年幼的他继承了母亲的聪明、狡黠、冷血、残忍,像一匹失去母狼庇护的小狼,独行荒原,对着天地苍茫呲出他尖利的牙。他的性子也特别刚烈,无论受到怎样的欺辱,他都紧咬牙关,绝不屈服。只是,这样的场景毕竟不适合被一个惦念儿子的母亲看到。别的孩子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正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撒娇。 赌坊老板也不免心中暗暗吃惊,如此小的孩子,竟然无法让他屈服于他的鞭下,好倔强的性子! 有骨气,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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