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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女娲(混穿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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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食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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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府最大的赌坊,十九百一赌坊。但是,当我到的时候,大跌眼睛。 不是说这是凤翔最厉害的赌坊吗?生意也不怎么样嘛,而且这装修,简直可以说是简陋,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哥舒明朗的赌坊,整日人来人往,生意那可是热闹得很,装修上金碧辉煌,精致奢华,到处干净整洁,明亮大气,漂亮得很。何况人家柱子涂的都是金漆,光这个就没几家赌坊能做到。而这里柱子上的红漆,好久都没刷了,地板上脏兮兮的,也没人管。四壁空荡荡,屋里连个装饰品都没有,就房子中间摆着十几副桌椅和色盅,也没有隔间,就是一个大通房。 从里面退出来,我和天狗停在赌坊门口,“天狗,凤翔城里有几家叫‘十九百一’的赌坊?” “只此一家。” “半盏茶的时间,赢一千两银子,去吧。” 天狗扫了一眼里面的情况,“是。”进去了。 我随便找了个地方喝茶,刚喝了一口,天狗就出来了。手里拿着沉甸甸一袋子银锭。 “这么快?” “就赌了一把。” 看看天,已经黑了。我们在春风细雨第一楼住下,预付了一年的房租。 “天狗,帮我找一个叫‘哥舒明朗’的人。整个大唐境内,不要放过任何线索。五天内,我要结果。” “是。” 哥舒这个姓氏很少见,所以重名的机率很小。既然十九百一赌坊现在不是他在时的样子,要么,哥舒明朗还没当上赌坊老板,要么,就是他已经离去了。希望不是后者,否则就错过了太多好戏。 因为那个又来了,今天折腾了一天,没了护体法力,身子着实很容易困乏,晚上,我睡得很香。 至于天狗嘛,看看它在干什么—— 城郊外,一片空旷的野地里,聚集了大大小小不下上万只狗狗,有野生的,也有家养的。天狗发话了, “限你们五天之内,找到一个叫‘哥舒明朗’的人,听到没有!” “听到了!”万狗齐吠,这要是在府城里,绝对能把人惊到说不出话来。这气势,够可以的! 领头的几只老狗之一,问道:“敢问老祖宗,这人多大年纪,长相如何,家住何方?” “不知道。” “这——”几只老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哪怕有片衣角也行啊。” “要是有,还用得着你们吗?还不快去找!” “是是是。”众狗一轰而散。 天狗则回到客栈,走到我床前,趴在床边,看着自家主人熟睡的样子。这就是凡人,一定要睡觉的,不睡觉就会生病,没精神,病怏怏。天狗有时甚至怀疑,是不是鸿钧老祖在复活娘娘时,故意留了一手,只要主人接触到凡界,身上就会来那个,就会法力全失,身子脆弱得跟凡人一样。哥舒明朗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这个人真的存在吗?万一还没出生,找个毛啊?就像这个唐朝,天狗在凡界等了好几十年后才出现了这个朝代啊!!! 因为身上不舒服,入住春风细雨第一楼的第一天,我几乎睡了一天,看着街对面没什么动静,店门紧闭。第二天,推开窗子,我看到一大早有人往对面铺子送了很多米面肉菜。 听说这个凤翔府有着许多好听的故事,其中秦穆公的小女儿弄玉和肖史一对青年神仙夫妻乘凤凰飞天的美丽神话,最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也是凤翔府名字的由来源头。我去茶馆听了不少关于凤翔的故事传说,下午还去了石佛寺。石佛寺踞于马

头坡之上,青峰山之巅,俯视凤翔这片大地,何其壮哉。这个景点在关中一带都是享有盛名的。第三天,我去了宝玉山,那里气候凉爽,山上庙宇香火旺盛,而且是理想的避暑山庄。凭感觉来讲,这里应属于暖温带大陆性气候。以后,若是冬天也驻足凡间的话,这里倒是个绝佳的去处。 “主人,有消息了!”第四天的一大早,我还没从睡梦中醒来,天狗就在我床边欢呼雀跃地叫道。 “什么有消息了?”我迷迷糊糊地道。 “哥舒明朗找到了!” “你确定?”我忽地坐起,睡意走了大半。 “当然。”天狗颇有几分得意。 “带我去。” 穿好衣服,我被天狗瞬移到一处偏僻的茅草屋。天狗闻了闻味道,屋子里好像没人了,“在那边!”天狗又开始带着我玩飘移。到了地方,我和天狗停在半空云里,我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在前面走着,他的身后站着他的娘亲,他照着娘亲的话,没有回头,一直走着,走着…… 我到的时候,正看到孩子的娘亲被两个黑衣蒙面人砍了好几刀,直到断气,被拖走。“不要啊——”可惜我没了法力,连声音都如凡间女子般弱小,很快被风吹散。我什么也做不了,当时心神已慌,竟忘了指挥天狗去救小男孩的母亲,想起时已经晚了。 小男孩感觉已经走了很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却再也看不到他的娘亲,只看到远处他娘亲站过的地方周围,有斑斑血迹,都是血,满是血。他吓得转回头继续走着,就这样一直走着,走到天黑了,鞋子都磨破了,他都没有停下来。因为,他怕一停下来,就再也见不到他的娘亲了—— “天狗,护住她的魂魄。”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但此时我想这样。天狗立刻提起法力,将女子的魂魄强行封回身体,然后帮她疗伤。 “主人,我检查过她的魂魄,她好像是食月。” “食月?”我怔了一会儿,“是她?”我仔细看着这张白皙美丽的脸,虽然样子有所变化,但眉眼间还是能寻出蛛丝马迹的。然后,我暴躁了,“这个阎王,居然敢给食月安排这样的命运,可惜包拯还没出世,哼” “主人,食月可能很快就要醒了,要不要把上一次的记忆也一起唤醒?” “也好。”食月,说实话,我还挺想她的。此时,我方觉小腹开始疼了,一阵痛过一阵。我不自觉地去捂肚子。 “主人,您怎么了?”天狗抬头,看见我脸色不是很好,又捂着肚子,颇有些担心。主人总是这样时不时地痛,它又替代不了,只能干着急。 “刚才气的。” 天狗一手拉起还昏着的食月,一手拉住我的手,驾云直往凤翔府。到了客栈,把食月放回一旁桌边,让她趴在桌上。便开始为我运灵力止痛,嘴上还碎碎念,“主人,以后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您就别管了。”天狗的眼里,只有主人,其他的事都是鸡毛蒜皮。 “可这是食月。” “那又怎样?” “不许你这么说,在我眼里,食月跟你一样,是我的好姐妹。我希望,有一天,她也能修仙。” “修仙是件很枯燥的事情,她的金钱观那么重,只怕不愿意放弃凡间的繁华。” “食月天性率真,她只是为了自保,才那么看重金钱,对于亲近的人,她一向真心以待,她从来没有害过人,不是吗?” “主人说得有道理。”这个时候跟主人争论食月的事,只会让她肚子更痛,还是顺着一些吧。“主

人,你躺在床上,别乱动,我去客栈的厨房给您熬碗热汤来。”它扶我坐在床上,将靠枕垫在我身后,把棉被往上拉了拉,便要出去。 “天狗,谢谢你。”我苍白着一张脸道。 天狗看了看我,只是叹了一声,便把门关上,下楼去了。天狗后悔了,它不该在主人身上来那个的时候把主人往外拽。毕竟不是所有地方都像凤翔府一样一年四季都温暖如春的。刚才一定是在驾云的时候,在云路上受了风寒,天狗越来越觉得是鸿钧故意这样整主人的,他是怕主人在凡间久了,干涉凡人的生活,打乱天道的部署,所以用这招来拖慢主人的手脚,对主人的行事稍加制约。主人若不想受这种苦,自然要长期居住三十三重天上。但主人的性子,以前是外柔内刚,现在这个,看似刚烈,其实内心都是玻璃渣,千疮百孔,易碎得很。她游戏人间,谁也不爱,看似谁都放不心上,其实,只是累了,不想爱了。这和她21世纪的经历,自然是脱不开关系的。不过,不爱也好,没有男人守着她,还有我呢。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主人。 被厚厚的棉被包裹后,我感觉好多了,好多了我就该胡思乱想了,看着食月渐渐转得红润的脸庞,我很高兴,只是我好像还忘记了一件事。当天狗把热汤端到我面前时,我有了新的指令,“天狗,能不能罩着点儿那个小不点儿啊?” “为什么?”有这闲心还不如好好睡一觉,多养养精神呢! “小哥舒明朗长大后,可是美男。”我趾高气扬地说。 “万一他长大后是个坏蛋呢?当初潘安也很美,也没见主人看一眼啊。” “我”肚子好像又开始痛了,像抽丝一样地痛,我皱着好看的眉头,“潘安唯利是图,墙头草,你干嘛老让我看他?”我生气了。我想看什么样的美男也要它批准吗?痛,开始扩大范围。 “主人,您别生气,我跟您开玩笑的。刚才,我已经吩咐那些狗仔子注意那个小孩的去向了,不会让他有事的。汤快凉了,快喝吧。” “天狗,你是我永远的好朋友。”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天狗对我的照顾和体贴。 “我不要做主人的朋友,我只要做主人的狗。”天狗十分倔强地道。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熟悉啊?我看着天狗,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啸天犬。 是谁?充其量当个侍卫? 这个歌词是哪儿的? 哦—— 《王妃》 ,把歌舒明朗骗过来当个侍卫也不错啊! 花式,软萌侍卫,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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