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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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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新巴比伦王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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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公元前539年波斯居鲁士二世率军大举入侵巴比伦尼亚时,虽然巴比伦城有两道围墙环绕,还有一条护城河包围,本是十分牢固、固若金汤的,但祭司竟打开大门放波斯军队入城,伯沙撒被杀,那波尼达被俘,新巴比伦王国存在了不到一百年便灭亡了。

新巴比伦王国虽然为时短暂,但它存在的时期却是两河流域历史上奴隶制经济最繁荣的时期,它在两河流域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标志着两河流域历史独立发展的完结。从此它被一个个的外族入侵和统治,直至公元7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并统治这里。

考古发现:19世纪下半叶,在巴格达附近发掘出很多泥版和圆柱,使人对古巴比伦的历史认识大增。其中之一是深具价值的一份文献,称为拿波尼度编年史,现今收藏于大英博物馆。巴比伦王拿波尼度曾与儿子伯沙撒共同摄政。但他比儿子活得更久,后者于公元前539年10月5日的晚上在居鲁士手下的军队攻陷巴比伦时被杀。拿波尼度编年史就巴比伦的陷落提供一项注明日期的记录,帮助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

两河流域南部一向是社会经济十分发达的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很好的基础,过境贸易也十分发达。又加上尼布甲尼撒二世牢固地控制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使两河流域同地中海的联系畅通无阻,更加促进了它的商业贸易的发展。

当时巴比伦、尼普尔、乌鲁克、西帕尔、波尔西帕等城市都是十分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中心。这时的铭文中提到了多种手工业部门,如制革、服装、糕点、烤面包、纺织、建筑、……等。这些城市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并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它们享有免税特权,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在商业贸易中,作为商品的,除手工业产品外,还有农产品(粮食、枣柳子、蔬菜等)。

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大商家的出现。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活动的有一个着名的大商家,这就是埃吉贝商家。该商家的活动虽开始于亚述帝国时代,但只是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才活跃起来。该家族的档案现存于世界各博物馆中的有1千多块泥板。从该家族的档案可知,其经济活动的地区很广:巴比伦、西帕尔、基什、乌鲁克,甚至延伸到了国外。在波斯帝国征服巴比伦尼亚之后,其角触伸展到了伊朗高原。该家族的业务活动包括银钱借贷、商业活动、土地、房屋的买卖、租赁、奴隶的买卖和出租等。其商业经营的品种包括枣柳子、谷物、金属、金银项链、宝石、啤酒等。埃吉贝商家不仅自己直接经营各种业务,而且还由奴隶代理人去经营。埃吉贝家族的几个奴隶代理人的铭文也保存了下来。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南部两河流域的奴隶制达于繁荣时期。这时,奴隶的人数大量增加,王室和神庙都拥有成百的奴隶,一些私人也拥有几十个、上百个奴隶。例如埃吉贝商家在一次分配遗产时,就有100多个奴隶被分配。该商家拥有的奴隶最多时曾达200个以上。

奴隶的来源有战俘奴隶、债务奴隶、家生奴隶、购买来的奴隶,以及将孩子变为奴隶等,而且是终生的。此时,奴隶被用之于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家务等各种劳动,还用以作为妓女。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行了亚述帝国时期让奴隶独立经营的剥削方式,即不仅让奴隶独立租种土地,还允许他们经商、开办手工作坊、放高利贷、开办钱庄等。

有的奴隶在独立经营时,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用自己积累的财富购买奴隶,从而也成了奴隶主。如希利姆—贝尔的奴隶纳布—列姆苏昆用六分之五明那银子购买了属于纳布—艾提尔的奴隶纳布—努—萨里姆,在此奴隶手上烙有苏姆—乌初尔之子沙马什—伊布尼的名字。

有的奴隶成了自己主人的业务代理人,如上面提到的埃吉贝商家,先后有几个着名的奴隶一代理人:纳布—乌提尔、涅尔伽尔—利初阿、达维恩—贝尔—乌初尔等。他们在为自己的主人经营各种业务时,往往也利用自己积累的财产经营商业、高利贷业务,赚取利润。如纳布—艾提尔,是埃吉贝商家的后代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活动初期(公元前547--530年)的奴隶代理人,埃吉贝商家档案中的不少文件都与他的活动有关。

尽管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有的奴隶可独立经营,并获得了一定的财富,甚至也占有了奴隶,或雇佣奴隶和自由民劳动,但这些奴隶就其地位而言,仍然是其主人的财产。独立经营的奴隶在与其他人发生经济联系时,只能用自己的财产去抵押,因为他的人身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主人。这些独立经营的奴隶,除向主人交纳地租或利润之外,还要交纳人身租。一个奴隶一年的人身租为12舍克勒左右,大约相当于一个雇工一年的工资。这种人身租是奴隶主对奴隶拥有所有权的经济表现。人身租往往以债务的形式在契约中表现出来,即写明奴隶欠其主人多少舍克勒银子,必须偿还。独立经营的奴隶所积累的财产,其最终所有权也仍然在其主人手中,主人可将其收归已有。即使一些富有了的奴隶代理人,主人在分家折产时,也会将他们作为财产分掉,或作为财产转让给他人。如达雅恩—贝尔—乌初尔,他原是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的岳父伊丁—马尔都克的财产,是作为他女儿的嫁资转让给他的。后来在公元前508年分配财产时,他及其家庭又作为主人的财产转给了别人。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作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买卖、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奴隶身上烙有作为奴隶的标志或其主人名字的印记。有的奴隶甚至烙有两个印记,即当奴隶出卖、转让时,他身上除原有主人烙的印记外,又要烙上新主人的印记。

因此,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虽然没有奴隶起义的资料,但奴隶常常以否认自己的奴隶身份的形式,或以逃亡的形式表明自己的反抗。有的奴隶甚至在主人已经写了让其有条件的自由的文件后还逃跑了。

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期,新巴比伦王国臻于鼎盛,政治相对稳定,而经济亦有较大发展。这时的奴隶制度起了很大的变化,奴隶可以经商,租种主人或他人的土地,并能与自由民订立契约,但所得的利益大多归于主人。神庙则拥有大量土地,并经营商业和手工业。

在城墙建设方面,尼布甲尼撒二世将巴比伦城建成像堡垒般的城市,而且城墙宽阔至连马拉的战车亦可以在其上奔驰。城门皆以铜制成,而且倚靠幼发拉底河,以其作为抵御外敌的护城河。

巴比伦城被建设得宏伟壮丽,直到100多年后,希腊历史学家,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来到巴比伦城时,仍称它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

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其妻子,米底的公主不再有思乡之苦,于是为其建造了一个满是奇花异草,并用螺旋泵不断地从幼发拉底河里取水作灌溉的花园。这个花园远看起来就像位于天空中般,因此被称为空中花园。内里亦有着富丽堂皇的宫殿,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和王后可以在宫殿里饱览全城的景色。这个空中花园名满天下,被后世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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