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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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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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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渐离背着琴,神情清淡,却也坚定,“去见一个朋友。”

        “我可没听说过你在秦国也有朋友。”荆轲走近,依旧玩世不恭,“长什么样子?干什么差事?爱喝什么酒?来跟我说说,我也去结交结交。”

        “我不知他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差事。”高渐离回答,目光不移,“他要被秦人处死了,我,是来为他弹琴的。”

        荆轲的目光一静,不说话了。

        “他爱喝什么酒,我也不知道。”突然,高渐离轻笑一声,“不过,你手里的,他应该会喜欢。”

        “哎——那就对了!”荆轲顿时喜笑颜开,上去一把搭上高渐离的肩膀,“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怕人家嫌弃我寒酸。这下便好,既然他喜欢这酒,我就慷慨送他,权当个见面礼,挺好!”

        高渐离说得没错,他从未见过旷修,亦不知道他喜欢什么酒,干什么差事。他只明白,若自己今日不去,往后世间便再也没有高山流水这一曲,那条黄泉路,旷修走得会不甘。

        秦国已是铜墙铁壁,想在秦军眼下劫囚,更是难于登天。秦人似乎早已料到会有江湖侠士过来救人,早已严阵以待,但来者只有两人,也在他们意料之外。

        “入虎狼之地,还有高山流水相伴,”荆轲纵声大笑,“这一架,打得痛快!”

        大雨瓢泼,像一幅乱舞的水墨,晕染了天光与黑夜。指下是紧绷的弦,耳边是刀剑相交的尖锐嘶叫,雨点打在身上如箭矢,而高渐离对这一切浑然不觉——人生有挚友,何惜日与夜?在这奔腾的琴声中,他亦能听到旷修满腹的悲恸不甘与酣畅痛快,高山流水遇知音,伯牙子期终成绝响,而他庆幸,他与旷修的人生终能在高山流水的牵引下有最后的交集。这首传世名曲得以后继,于旷修而言,是比赴死更加无憾的幸事。

        当他和荆轲冲出重围的时候,他回头,看了荆轲一眼。

        人生啊,有这么一个能为了寥寥一面的以身犯险的朋友,就称得上知己了吧?

        后来,高渐离离开了燕国,去了赵国。荆轲游历天下,早就又不知去了什么地方,高渐离也不去打听,反正那人机灵,又油嘴滑舌的,总不会吃了亏。在赵国,他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再后来,高渐离进入妃雪阁,当了一个驻留的琴师,又遇见了雪女。他自认口舌伶俐,至少在和荆轲的侃大山中从未落过下风,只是遇见雪女之后,这张嘴突然就变得笨拙了。他变得讷讷少言,在那么多日夜里,都隐在帷幔后看着那个女子翩翩起舞,清冷不似凡人。

        她的舞步扣住了他心跳的节奏,她的目光令他耳热,妃雪阁纸醉金迷的笙歌掩盖住怦然而动的那些鼓点,是他的心。

        高渐离极少冲动,那一天却终于为了她站出来了。他的血管中似乎埋藏着某种热烈,于人生的某个时刻就会引燃,去见旷修如是,搭救雪女亦如是。被逼上绝路的那一刻,他心中没有后悔,他只是欣喜这一生过得畅快,有朋友,有爱人,很充实。

        崖间呼啸的风中,他仿佛能看到一个人向他飞奔而来。然而他也只能说声抱歉,有些酒,只能下辈子再喝了。

        再醒来时,那人就坐在他床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说说你这个人啊,也是奇怪,平时闷得像个木头,我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那什么来,结果一见了漂亮姑娘,哎哟,这胆子也大了,话也多了,跟皇亲国戚干架也不怕了。你说你这点胆量怎么就不长在酒量上?长在话量上也行啊······”

        高渐离实在不想再听他絮叨了,“······荆轲?”

        “好,挺好,脑子没坏,还知道认人,”荆轲很欣慰,“我本来打算说你欠我二百金来着······”

        “我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的。”在这一点上高渐离非常清楚。他能活着醒来,想必离不了荆轲的搭救,而此处环境陌生,他又多少有点不安,“这里是······”

        荆轲一顿,随即露出一个爽朗的笑,“这里是墨家机关城。”

        “墨家?”高渐离虽然闲散,但也听说过墨家机关城的名号。这处世外桃源建立在最为巍峨险峻的要塞上,就连秦王都找不到,他又如何有幸,能被带到这里?

        荆轲看得出他半信半疑,“怎么,我长得不像墨家头领?实话告诉你,要不是你大哥我费尽口舌说服巨子,你当你能轻易进来?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自己三生有幸结识了一个靠谱的大哥?”

        怔了半晌,高渐离还是笑了。也是,一介游侠,又如何能有那般出神入化的武功,还有勇气同他赴秦?他只是想不到,那个传说中的墨家,竟就会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和那个漂亮姑娘,以后就留在墨家吧。”荆轲难得正经,“赵国四处在通缉你们,你们回不去了。更何况赵国现在也乱了,他们太子前几天刚被一个杀手给暗杀了,就在一处烟花之地,连头颅都割下来扔在王宫门口了。现在赵国的几个有名欢楼都是人人自危,妃雪阁怕是也开不下去了,你们留在机关城,以后就当个平平凡凡的人,挺好的。”

        良久,高渐离才说,“我何德何能,值得墨家来救?”

        荆轲一愣,半晌,才摇着头失笑道,“行吧行吧,我承认,我没费什么口舌,我一跟巨子提起你他就同意了。巨子说,一个敢只身赴秦搭救知音,还敢和贵族正面抗衡的人,正与我墨家的理念不谋而合,若我不能说服你加入墨家,他可是要罚我给所有弟兄洗一个月衣服的!”

        “······真的?”高渐离对荆轲的话还是不能太相信。

        “兼爱,非攻,节俭,尚同。”荆轲笑意浅浅,目光温暖而有力,“凡我墨家子弟,必须遵守墨家箴言,崇尚和平,停止攻伐,崇尚节俭,力除奢靡。天下侠士,皆是我墨家之兄弟,天下百姓,皆是我墨家之手足,你往后行走江湖,不可争强斗狠,不可有恃无恐,不可自私自利。高渐离,做得到吗?”

        那一刻,高渐离觉得自己漂泊半生,终于有了皈依。

        他眼里有光,“我做得到。”

        荆轲此人呢,或许慵懒,或许油滑,有时不靠谱,经常不正经。但高渐离看得见他的脊梁。荆轲的脊梁是正的,他再是玩笑,也从不折腰,再是戏谑,也不放弃正义。在这个礼乐崩坏的时代,荆轲就是这般守着不摧的脊梁,在广阔天地中走出他自己的足迹。他无需有光,他自己就是光。

        他是世间微弱的那一点萤火之光,引来飞蛾,引来炬火,聚成一团火,凝成一片星。

        所以,当荆轲说他要去刺杀秦王时,高渐离没有拦。

        那一天荆轲看着机关城外的巍峨高山,用力张开双臂,“有些事,墨家就是要去做。墨家之中,总要有人去做。”

        易水之畔,风雪萧萧,如他们初遇那一天一样萧瑟。高渐离拿出了很久没弹过的琴,置于那条入秦的路上,手指僵硬又熟稔地拨出那一曲高山流水。易水两岸,白衣白冠,丧幡飘摇,在这场没有归途的送别里,每个人心中都清楚,前方不仅是秦国,也是黄泉。

        他无以送别,只有这把琴,这首曲。

        荆轲的身影消失在那漫天的风雪中,那一幕,高渐离后来时常梦到。直至许多年后,他依然在想,是不是只要他还能梦到荆轲离去,就总有一天会梦到荆轲回来?

        这一场他只敢在心中回忆的梦,如一个荒诞的希冀,延续了等待的那么多年。他藏了好酒,没有对任何人说;他放起了琴,再也没有弹过。

        子期既逝,伯牙绝弦。他的高山流水,要等到知音回来,再弹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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