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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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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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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凤自有记忆起,就在夜幕杀手团里了。

        如果从未见过光明,自然也不会抵触黑暗,所以他从不觉得在夜幕的生活有多么压抑。杀戮成为了如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的事,别人的性命与自己的性命都是朝露一样脆弱的东西。他觉得自己就像鸟儿一样,活着不过短短数载就够了,最要紧的,就是要恣意,要自由,要能放肆地飞。

        他遇见墨鸦时,是在一处烟花之地。

        那时他不过十几岁,尚显青涩,头领不会交给他什么重要的任务,只说让他去找一个前辈,好好学些本事。当白凤走进那家楼阁时,里面的女人们都看着他低声地笑,白凤也不知道她们笑什么,自己便自顾自上楼去,找那个据说像乌鸦一样晦气的人。

        找了一圈,没找到,他又出去了。

        夜色朦胧中,他轻车熟路地上了屋顶,果然看到了一个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黑衣人影。那人掀开了几块瓦片,鬼鬼祟祟地不知往里看着什么,白凤走去,大喇喇地一拍他,“你就是墨鸦?”

        墨鸦一伸手捂住他的嘴将他按倒,“别说话!”

        白凤只觉得自己整个脑袋都被他按在手里,一张脸不偏不倚正对着下面的屋子。目光所及,是一片桃红色的帷幔,男女夹杂的喘息声不时地传出来,他不明所以,不知道在这片方寸之地能伸展开什么拳脚,怎么就能喘成这样。

        突然,一条白白的大腿从帷幔里伸了出来。

        白凤一惊,身体不由得往后一缩,几乎要跳起来。然而那只手按住他的脑袋让他动弹不得,只能看到那条腿绷直又弯曲,来回几下,便无力地垂下。他的心砰砰狂跳起来,一时间,额头上都出了汗。

        墨鸦似乎能听到他的心跳,嘿嘿一笑,“怎么,吓着了?”

        “她死了?”白凤压低声音,惊魂未定。

        一阵沉默。

        墨鸦终于舍得把目光放到他脸上了,许久,才平静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她都不动弹了!”白凤用力压低声音,但仍能听得出惊讶,“是你动的手吗?我刚才都没有看见你是怎么出的手,里面隔着那么多帷幔,你是怎么一击毙命的?”

        半天,墨鸦才挤出一个微笑,“不是我,是里面的人。”

        “里面的也是自己人?”白凤更惊讶了,声音中甚至有些激动,“他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头领手下的人?他······”

        “好了好了,”墨鸦打断他的话,“你年纪轻,还不懂,那位高手专治女人,这是一门需要岁月沉淀的技术,你现在是学不会的。”

        “哦······”白凤心想,这世上不是男人就是女人,若是这门武功专治女人,就等于能制服世上一半的人,那也相当厉害了!

        “那将来让那位高手,也教教我吧!”他显得很兴奋。

        “你长大了自然就学会了。”墨鸦显得很慈祥。

        后来白凤长大了,但他并没有学那门当年那么向往的所谓功夫。直到很多年后他想起自己和墨鸦的初遇,都还不由得发笑——世上怎么就能有这样的人,一天天对男女之事那么上心,还能一本正经地胡说,把他唬得一惊一乍的。

        墨鸦致力于让他见识到男欢女爱的美妙,可惜的是他没能看到白凤长大成人的那一天。不过墨鸦已经算是劳苦功高了,白凤每每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期,都会发现,那些做人的各种道理,混迹江湖的各种诀窍,都是墨鸦教会他的。正是当年能遇到这样一个不正经的大哥,白凤才能最终以一个人的样子离开夜幕,而不是一个只会杀戮的傀儡。

        白凤一度以为自己的回忆总是充满悲伤,但后来他才发现他的回忆终究是温馨的,即使结局染上血色。他与墨鸦相处的每一天,每一刻,都愉快又放松,这样的回忆甚至支撑他度过了孤苦无依的时光,成为他一生的依靠。

        就如同,他从来没有离开一样。

        他们是孤独飞行的鸟,奔赴茫然的未来与生死,或许有相携片刻,最终又各奔东西。而在这片辽阔又空旷的天空里,白凤总能感受到他的身边有些许墨羽如影随形,每当他回头一看,都能望见那个人笑着看他远去,既是起点,又是归途。

        他的背后,从不寂寥。

        ······

        高渐离在遇见荆轲之前,是一个连丝毫名气都没有的琴师。

        那时他还没有去赵国,只是留在燕国,零零星星地演奏几曲赚一把酒钱。这已是他难得的生计来源了,时逢乱世,燕国的风雪里从不乏饿殍和枯骨,还能腾出时间听他弹一曲的人,早就少得可怜了。

        要不是他停驻的那个小酒馆被人打架打成一片废墟,他这般的安闲日子,其实还能过得再久一点。

        其实按照高渐离的武功底子,他还是可以判断出来小酒馆里的伙计和常客都不是普通的百姓。只是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要的是几两碎银罢了,至于这些人要取谁的性命,或许又将丧命于何人之手,与他都没有关系。结果就在那么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那个叫荆轲的游侠将小酒馆砸了个稀巴烂,伙计和客人没有一个活口,高渐离觉得,这营生干不下去了。

        “好酒啊,好酒。”荆轲这一架打得酣畅淋漓,醉意不知是消减了亦或是更浓重。他踢开沦为碎木头的桌凳,跑到柜台下面又翻找了一番,终于发出满意的傻笑,“呵呵呵,这里还有烧刀子。”

        高渐离兀自叹息一声,背起琴,准备离开。

        “哎别走别走,这烧刀子香得很,快一起喝,”荆轲摇摇晃晃地追上去,十分热情,仿佛他才是这小酒馆的伙计,“来来来我教你一套功夫,这拳法呀,就得喝美了才能使出来,你看见我刚才那两下没?嚯,那叫一个蛇行龙步,无招胜有招······”

        高渐离被这个醉鬼搭住肩,勉强走了两步,艰难得好似背了半扇猪肉。最后他还是妥协了,接过了荆轲手里的酒——主要是他得保护好这架琴,这是他谋生唯一的工具了。看荆轲方才发酒疯那个状态,他毫不怀疑这个酒鬼为了挽留会砸了他的琴。

        店里没有能够落座的地方,两个人干脆就倚着门喝酒。荆轲絮絮叨叨地讲着他那些从来没听说过的武功路数,高渐离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半晌,才回了一句,“你就是荆轲?”

        荆轲顿时来了精神,“你知道我?”

        “知道。”高渐离目光落在门外呼啸的风雪上,眼底平静无波,“你去三合赌坊赌钱,输光了筹码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连衣服都当了。你本来想打出去,结果又打不过,被人捆在柴房里,最后还是学着狗叫跑出去的。”

        荆轲的笑容凝固了。

        高渐离又补充了一句,“半个燕国都知道了。”

        也许人在羞耻心的驱动下就容易醒酒,至少荆轲背过身捂着脸,很久都没有说话。最后,他转过来,目光诚恳而悲伤,“我求你了,别再跟别人说了。”

        高渐离觉得能干出这种鸡鸣狗盗之事的人,总也不会是什么正派的人,于是小酒馆一别,也无心再去打听荆轲的下落。只是他没想到他们第二次见面也很快,在入秦的路上,他又遇见了荆轲。

        荆轲手里依旧攥着一个小酒壶,“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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