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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老婆的头号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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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陈宇凡的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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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凡这么说,是想表达,他无法接受这样的条件。

如果他是一个没有什么经济保障,灵光一闪想到了天才般的主意,碰巧被芒果台看中。

且他因为想要改变生活的关系,急于变现。

那他倒是可以接受买断的价格,毕竟买断的话,价码肯定不会低。

只是,他自觉自己不是这样的情况。

钱的话,他虽然不是很多,却也足够生活了。

而且影视公司那边的电视剧肯定能带来巨大收益,跟秋城卫视合作的综艺,他也能拿到广告分成。

还有跟音悦唱片的合作,等褚杰他们的专辑发布后,他也会源源不断拿到销售分成。

即便他现在没太多的钱,可用不了多久,他的资产妥妥就能达到千万级别。

这么多钱,虽然无法让他完全实现经济自由,却也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生活质量了。

更重要的是,他的综艺资源可不是灵光一闪才得到的。

他脑子里的综艺资源,比这个时空多年出现的综艺加一起都多。

而且就算从中选择质量高的综艺,他也可以得到巨大且持续的成功。

这样的情况,他要是接受了芒果台的买断条件,就太傻了。

乔娜也明白这其中的差别,而她之所以这么说,一来是因为立场的关系,她要尽量为台里负责,尽量少花钱,办大事。

另一方面,她也不确定陈宇凡手里还有什么综艺资源,也不知道这些综艺资源的质量如何。

如果陈宇凡还能拿出优质的综艺,那这个条件,倒是也可以改变一些。

“陈先生,既然是买卖,你总要让我见到货吧。”

“我连综艺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呢,你总不能让我直接开出一个太高的价码吧。”

乔娜试图先验货,然后再开价。

而陈宇凡据理反击:“我还没见到钱呢,要是先把综艺的内容告诉给你。”

“回头你不完成合作,自己跑回去把综艺做出来,那我不是亏大了吗?”

“我可是知道的,法律基本上不会保护创意,我就算是原创者,也无法起诉你们。”

法律对于抄袭是有惩罚标准的,尤其是在这个文娱产业不发达的时空里。

既然产业已经不发达了,还不好好保护的话,就只能是继续烂着。

是以,官方对于文娱产业的抄袭,向来都是从重处罚的,最严重的,甚至都能以刑事处罚来算。

不过再严重

的处罚,也要讲道理。

抄袭,可不仅仅是创意相似或相同那么简单。

必须得是具体的内容达到了一定的相似度,才会被判断为抄袭。

比如说,有的人拍了仙侠剧,哪怕是第一个拍的。

但也不意味着后面的人就不能拍这个题材了,只是撞题材的话,并不算抄袭。

除非是不仅撞了题材,还撞了角色设定、故事脉络和台词等具体内容。

当然了,哪怕题材不同,其他地方相同也是抄袭。

因此,创意本身很难得到保护,如果陈宇凡真把综艺内容告诉给乔娜。

乔娜随便找个理由不同意合作,再私底下把综艺给搞出来,那陈宇凡可连哭都没地方哭。

听陈宇凡这么说,乔娜只能说道:“我们可以签订一个意向合约,如果我们私下拍了你的综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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