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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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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二章 古印度的宗教文化(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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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是公元前6世纪时在印度兴起的一大宗教。但据耆那教的传说,此教渊源很古老,到当时已先后传了24祖。其实关于耆那教的古老传说既不清楚,也难以凭信。直到传说中的第23祖白史婆,才是历史上真有过的人物。据传说,白史婆原是伽尸国的一个王子,30岁时出家,苦修84天后成道,以后传教70年,百岁而死。他不尚祭祀,不敬诸神,反对种姓制度,认为各种姓人都可凭修行得道,对妇女也不歧视。他还初步组成传教团体,提出一些教规和誓戒。白史婆的生卒年代不详,据传他比耆那教第24祖大雄早死246年,大概是公元前8世纪时候的人。

真正使耆那教得以确立并兴起的是筏驮摩那。他的父亲是一个部落首领,有二子,他是次子。他的父母都是白史婆所传教义的信奉者,他自幼也受了这种影响。他早年曾经结婚,并生有一女。30岁时,父母去世,他在得到兄长允许后出家修行。他苦修冥想了12年,在42(或43)岁时自以为得道,成为“耆那”(战胜情欲者)、“尼乾陀”(解脱束缚者)。他被称为耆那大雄即战胜情欲的伟大英雄,他的教徒也被称为耆那。

大雄游方传教,最初曾经遇到困难,后来信徒逐渐增多,并且得到了摩揭陀、阿般提等国君主的支持。大雄72岁去世,据说当时已有14万教徒。大雄生卒年代诸说不同,很难确定。可以确定的是,他与佛陀基本同时,他去世的时间比佛陀略早。大雄被耆那教徒尊为第24祖,也是最后一位祖师。

大雄在改革和发展白史婆的主张的基础上为耆那教确立了一整套教义。耆那教认为,世界是永恒的,而不是象婆罗门教所说那样是神创造的。世界无始无终,而只有形式的变化。组成世界的万事万物也都是如此。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包含两部分,即物质的和精神的两种因子。

具体地说,上起天神,中含人类,下至各种动物、植物以至无生物,都有灵魂和身体两个部分。灵魂和什么样的身体结合,那是由自我的行为决定的。行善者可以转生为天神、为善人,行不善者的灵魂可以转生为动、植物以至无生物。

婆罗门教的杀生献祭,不仅无助于人在来世的幸福,而且杀生本身就是造下了恶业。耆那教不仅反对作恶以致得到恶报,而且也不把行善以求善报当作最高理想。因为即使因行善而转生为天神,那也还没有最终摆脱了转生或轮回的痛苦。他们的最高理想是,使灵魂脱离躯体,超越轮回,处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极乐状态。

耆那教认为,要使灵魂超越轮回,必须奉持“三宝”,即正信、正知和正行。正信,就是要完全彻底地信仰大雄和他所传的教义。正知,就是正确地学习和理解耆那教的教义。它要求信徒们能够从具体的生灭变化着的事物中认识到事物自身的永恒,从生物的生生死死中认识到灵魂的永恒。正行,就是要求在家的信徒实行五项誓戒,即一不伤害生物,二不说谎话,三不偷盗,四不奸淫,五不贪私财。这五戒是大雄在白史婆已定四戒的基础上加上不奸淫一戒而成的。

至于出家的苦行者,还有更严格的要求。例如,不伤害生物,不仅禁止杀害任何一种甚至最微小的生物,而且禁止一切可以引起争执的思念、言语和行为,甚至禁止一切可以伤害生命的无意识的行为。他们脸上必须戴上薄纱,以免小虫飞入口中致死;走路必须一边扫地一边前进,以免踏死虫蚁。

他们要在思想和行为上实行苦行,前者是指必须静坐、反省、忏悔、消除情欲,后者是指必须在行动上实行各种自我克制,经受各种使肉体受苦的磨炼。实行苦行12年以后,可以逐渐绝食而死。耆那教认为,只有这种极端的苦行才能不造新“业”,消除前“业”,使自己的灵魂彻底摆脱由情欲而导致的后果(业),超越生死,而达到极乐世界。

耆那教反对用其他生物为牺牲祭神以求自己的解脱,而主张用战胜自己情欲的办法求自己的解脱;反对以神为主宰的思想,而强调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否认人的种姓差别,而强调人的宗教修养的差别。这些都具有明显的反婆罗门教的时代气息。但是,耆那教走向了另一极端。它教人以身体的极苦去求灵魂的极乐,以现实的自杀去求理想的永生。这对人民只能起一种消极的作用。

耆那教的传播,得到一些国家君主和刹帝利的支持,因为他们对婆罗门的特权地位也怀有反感。耆那教对在家的信徒的要求远不如对出家者要求的严格。最重要的戒条是禁止杀生,因而也禁止从事农业,因为耕地时不免伤害地下虫蚁。所以耆那教徒中有很多商人。直到两千年后,印度还有许多耆那教徒。但更多的则是结合了耆那教、婆罗门教、佛教等古印度各个流派思想产生的印度教,里面还有非常重要的哈拉帕文化中的转世及灵魂不死之说。

早期佛教佛教是与耆那教同时兴起的另一个大宗教。它的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乔达摩是他自己的名字,悉达多是他的家族名或姓氏。他是伽毗罗卫城(在今尼泊尔境内)释迦族首领净饭王和摩耶夫人的儿子(名字略有类似的新罗国的真平王白净和摩耶夫人也生了个传奇人物——善德女王)。关于他的生年,有多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以中国佛教传统的说法公元前566年较为可信。悉达多出生不久即丧母,由其继母也是姨母抚养成长。他自幼就喜欢离群索居并思考人生的种种问题。他的父亲让他很早结了婚,并尽量在物质生活上满足他。可是他所关心的仍然是人世的种种苦痛。

他在29岁时生了一个儿子,不久即抛弃家庭,外出修道。他先后到过吠舍厘城、王舍城,去从那里的修道者学道,而不能感到满足。此后他又修了6年苦行,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差一点死去,仍然没有得道。于是他重新进食,后来在一次长达七天七夜的苦思冥想以后,终于认为自己已经得道,这是在他出家修行第七年的事。他被人们尊称为“佛陀”(简称为佛,意为觉者)、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寂默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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