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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她成了男主的恶毒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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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夫妻的小心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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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长骋对云素的感情日渐复杂,‘好感’‘聪敏’这些字眼不足以形容他对云素的定位。

        人果然都是贪心的。

        面对青山绿水的落云山,季长骋脑海中纷沓而至的身影都和云素有关。

        他坐在遮天蔽日的树上,看着纵横的枝叶脉络,想到他肩负的那些恩怨情仇,不免叹气。

        古语有云:“弄权之臣,不得善终。”

        他是前朝的‘乱臣贼子’,季家上下近百口的人命被屠,而他是唯一活着的,复仇是他的使命,才能告慰爹娘兄长的在天之灵。

        那云素呢?

        他要将身世的秘密告诉这个‘娘子’吗?

        鲜少纠结的季长骋就此多了一桩心事,接下来的日子看似毫无波澜,实则他内心无数次涌现出莫名的冲动,想要和云素坦白,甚至试探云素的态度。

        可惜他投鼠忌器,既怕云素知道他的身份后和他划清界线,又怕云素知道后毅然决然的选择留在他身边。

        家仇国恨割舍不掉,可对云素的情愫又纠缠不清。

        眨眼就是金秋时节,季长骋却依然没能对云素说出个所以然,不过他总能因为云素的一颦一笑,一个亲昵的举动,就欢喜雀跃很久。

        “季长骋,这都临近中秋了,你还要继续打地铺?”

        云素压低声音问他,“你不是学过木匠嘛,干脆再做个罗汉榻,天气渐渐冷了,你再身强体壮也不能受了寒。”

        毕竟没了摆摊的收入后,云素只能靠着药田赚银子,她除了‘公账’上的银子,还有自己的‘小金库’毕竟她的终极目标是发家致富奔小康,为后续和离早做准备。

        如今季长骋算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打猎既可以猎到各种猎物,除了山鸡野兔,还有麋鹿鸿雁,甚至老虎和雪狐。

        这些猎物除了皮毛能买银子,还有鹿角,虎骨能够入药,更别提这些山野动物保存的新鲜后还能卖给喜欢吃野味的大户人家。

        因此,云素将季长骋当做金主老板看待,何况她作为穿书人,知道这本书的主线脉络,季长骋有男主光环,聪明还能打,在拿到和离书独立之前,依傍他是最好的出路。

        季长骋留意到云素落在他身上的视线过于漫长,侧身整理了一下被角,“好,我明日就去找些合适的木料,重新做个罗汉榻。”

        “嗯,好。”云素喝了一口茶,“我想着中秋节都快到了,我带着孩子们去趟镇上买些做月饼的食材,顺便把料理好的药材带去卖了。”

        “那我陪你们去?”季长骋很久没和云素孩子们一起去镇上了。

        云素摇头,“你不是要找木料做罗汉榻嘛,别耽误了正事,你就别来回折腾了,我带孩子们早点回来,到时候给你做各种口味的月饼吃。”

        原本有些闷闷不乐的季长骋,听到云素要给他做吃的,心情稍微缓解了一些。

        “那行吧。”季长骋问云素,“到了镇上,你还去富绅元府家探望秋霞吗?”

        “秋霞自从端午之后我就没让她再回村子里,唯恐她那婆母又兴风作浪,自然要去一趟的,总是一味的躲着也不行,我和她商量一二。”云素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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