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加跟着路灯走,一脚一个水洼,拖鞋吸足了水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好冷哦。他裹紧湿漉漉的浴袍,走了两条街。
一路经过寿司店、拉面店、烤鱿鱼店,他的口水越流越多。
时间差不多是凌晨了,虽然夜深人静店铺都关着门,但架不住脑子里的条件反射,一想到刺啦冒油的烤鱿鱼,嘴里的哈喇子就流到了胸膛上。
好不容易找到小学,伏特加心满意足地在门前坐下。
等到天亮,那三个熊孩子一上学……
这波啊,叫做守株待兔。
先杀小孩,再杀柯南,哼哼,一个都别想跑。
嘿嘿嘿,大哥一定会褒奖我的。他挠着两尺长的护心毛,嘿嘿笑。
时间还早,伴随着淅淅沥沥的雨,他盘腿坐着,滚烫的大脑开始思考宏大命题——关于世界的真相、时空的更迭、宇宙的秘密。
他正在家里洗澡,然后被送到了纯白空间。
姑且将他生活的时空命名为因时空,光幕里播放的是因时空的曾经。
这个“曾经”已经发生了,播放的仅仅是他们经过过的过去。
而他现在所处的时空,可以看作因时空的平行时空。
伏特加又想,平行时空是可以改变的,与因时空息息相关,且时间线落后半年,所以,可以将这个平行时空称为果时空,因果的果。
柯南来到果时空,改变了第一棍,他大哥就变成了小孩子。
所以,纯白空间是两个时空的交汇处。
因时空,果时空,因果循环,真是精妙的比喻。
哎呀,伏特加摸着他硕大的脑袋,心说自己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可惜了,大哥没兴趣了解他的脑袋瓜。
正在他因为获知真相无处诉说而满腹苦闷的时候,唰唰唰,几根灯柱从天而降,将他照了个灯火透明——五六个警察拿着手电筒与枪包围了他。
什么情况?
直到被带到米花町警署,伏特加都是茫然的。
没道理啊,他没带枪也没穿黑道范的风衣,警方是怎么找上门的?
那头发花白的警部痛心疾首,痛斥他的下贱下流与下作,然后让其他警员扒拉他的脚踝——看他有没有戴电子脚镣——特殊犯人被释放后的随身标志。
伏特加的血呼啦就起来了,身为法外狂徒,他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扭动着身体,“我没想伤害儿童……我对小孩子不感兴趣,我只想杀……”
话刚出口就觉得不妥,他明智地闭上嘴巴。
没有电子脚镣,那警部小松一口气,但不排除是漏网之鱼。
或者初行犯。他让伏特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伏特加想起组织里给他的培训,冷笑一声说他要见自己的律师。
毕竟是犯罪团伙,该有的准备不会少,组织在这方面还是很贴心的。但是那警部不按套路出牌,律师?你一个流氓要什么律师?
二话不说先敲了他一顿。
伏特加满腹委屈,想反抗又不敢,他也是有脑子的人,万一事情闹大了对组织影响不好,而且,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又而且,万一被人查到他身份……
两个他该怎么解释?
别的不说,光组织就得兴奋将他切片。
想了想,他的脑袋又亮了,说他得先给家里打个电话。
那警部觉得他像精神病,口齿不清的,是该先通知家人协商后续事宜。
于是伏特加顺利拨号,一接通就扯着嗓子喊,“时间不多了废话少说你听好了!雪莉还没死不能让她死得造解药一切跟柯南有关快点去杀死他——”
什么杀不杀人?吓得警部赶紧摔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