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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再世,武穆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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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又来机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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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宁四年二月十七,岳飞两周岁的第三天,辰时初四刻,现代时上午七时五十九分。

第三曰会子,即为铜铁钱的文字证明,用信用作为其价值的担保,这个是纸币雏形,岳飞可能会参与。

第四曰盐,即为盐税,国家专营限制贸易的特殊货物。这个岳飞在适当是时候要用更经济适用的方式生产,提高食盐的产量,充分利用这项巨大的战略资源,但是他不会在这里提及,因为这个会产生和朝廷的巨大矛盾,不可调和。

第五曰茶,即为茶税和专营,岳飞以后会经营。

第六曰酒,即为酒税和专营。高质量酒,已经在岳飞的计划中,岳飞提出增加一千两银子。这个本来没有收入的项目,李春和蔡磊很高兴地同意了。

第七曰坑冶,即为各种开采出来的矿藏征税和管制,这个在岳飞的计划中,就非常广泛了,而且数量巨大,比如那个泥灰岩,给朝廷增加百万税赋收入不算啥。可是这个岳飞要如实缴纳,他就不仅仅是蠢,而且是傻了。岳飞提议包税三千两。李春和蔡磊异常高兴地同意了。在二人看来,这个类别根本就没有任何油水。

第八曰矾,就是对矾这种开掘的矿物产品征税和管理。这个岳飞决定先放放。

第九曰商税,就是对行商坐沽的征税和管理。这是一中类似土匪征收买路财的税,别处岳飞管不了,这两个村镇之内虽然他预期将来规模很大,但是他不会征收商税,以吸引别人过来投资和经营。

第十曰市易,即为对市场贸易的管制。这一条同第十条。

第十一曰均输,即为为平易物价而将货物在不同地区的转输。这一条岳飞确定和自己无关。

第十二曰互市舶法,即为对外贸易,包括陆地和海路两种方式。未雨绸缪,岳飞决定包税一百两。

以上的这些项目都是李春和蔡磊的提议基础上岳飞或者同意或者修改得到县衙二人的同意。

在此基础上,岳飞增加了一条“不管”项,就是不在以上条款中税收项目全部包括,其数额是一万两与以上各项总数的差别,大约在三到四千两之间。

总之是包税总额保证在一万两,这也是递减之前的基数。

李春和蔡磊听到这个建议以后,极为高兴,纷纷夸奖岳飞聪明,极端聪明,立刻就同意了。

按照昨天晚上的约定,五里岗镇、程岗村的所有相关人员,都集中在五里岗的东坡。

今天是五里岗的大日子,因为五里岗镇经过县府批准,正式建镇,第一任镇长就是张亚群。

从此以后,这里就不再是匪窟,张亚群也不再是匪首,彻底改头换面。

今天也是程岗村的大日子,原因是,程岗村和五里岗镇通过包税这件事情连在一起,从今以后,可以算作一条线上的蚂蚱。

昨天晚上,经过县衙代表李春和蔡磊和二个村镇的代表张商英艰苦而友好的谈判,在包税问题上,全面达成协议。

实际上,真正的主谈是岳飞,他不但是程岗村和五里岗镇的代表,而且许多属于县衙方面的创意构思,也是岳飞提出来经过李春和蔡磊认可的。

也就是说,似这样完善的包税协议,没有前任借鉴,是有史以来第一份,估计在大宋的疆域范围内,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有类似的东西。

说起来也是充满奥妙,因为这个东西要双方同意,双方同意的前提是双方满意,双方满意的前提是双方都觉得占了大便宜,这就部不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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