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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霸NBA,从签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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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重新选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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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除了柴尔斯也是刚交易过来的后卫外,其他算是尼克斯老人了。

    特别是斯塔克斯,这人有拼命三郎之称。

    是从纽约码头走来的杰出搬运工的代表,为了命运不断拼搏的奋斗家,为了在尤因脑袋上扣篮而摔伤膝盖的可爱娃,纽约整个90年代的代表性人物,诠释了90年代纽约的精神——天赋一般,我行我素、不懈努力、终成大气。

    好吧,其实他进入纽约尼克斯是抱了尤因的大腿。(他在尤因脑袋上扣篮,把膝盖弄伤了,所以尼克斯只好收留了他)。

    事实上,除了斯塔克斯,其他人也都是糙汉,象征着90年代纽约黑帮的球风,尤其是帕特·莱利时期。

    奥克利这人呢,风评不算好呢。

    头上有各式各样的标签,流氓、打手、粗人、优秀的摔跤手和柔道专家,橄榄球爱好者,截拳道发烧友,业余时间以篮球糊口的打工仔。

    喜欢用肘子和膝盖解决比赛,喜欢打架,喜欢骂人,喜欢抢篮板,喜欢说别人是娘们儿。NBA历史上有数的篮板高手和防守狂人,对球状物体有恋物癖,经常把对手光光的脑袋当成篮球揽在怀里。

    但却患有间歇性官能短路综合症,时常把篮球场当做摔跤场、橄榄球场或者摔跤场,脾气暴躁、拳头更暴躁。

    林洛站起来,打量着这些人,一个个看过去,内心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尼克斯打算是要硬汉风到底了,原本还有一个爱失误,爱玩耍的梅森,不过已经用来和哈珀一起,打包换来了拉里·约翰讯。

    这个被戏称为联盟的第一代板儿砖,长着典型超人上粗下细身材的大妈。

    此君练过拳击、混过黑帮,是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人物。

    看着此人的身材和长相,我们很容易想到水浒传里穿上盔甲的黑旋风,也很容易把他理解成为一个粗暴的,喜欢用肘子和屁股蹂躏禁区的野兽。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君居然是一能绣花的猛张飞,各种技术都拿捏得不错,撅屁股背筐的技术炉火纯青不说,还有一手相当稳定的中距离。

    把他打急了,没准儿他还能在三分线外面扔进一三分,又快、又高、又壮、又巧。

    除了不能飞之外,几乎就是一CLASSIC经典版詹姆斯。

    此君贵为91年状元,入选过全明星,还一口气签了份儿12年的长约,属于在90年代已经扬名立万儿的人物,最重要的是,丫是一文人,其著作《我曾经混过》,一度成为运动员和黑帮大哥的必修教科书,他的到来大大增加了尼克斯的文化底蕴。

    同时别忘了,这里头还有一个那种有点火苗,就立刻上蹦下跳的球员查理·沃德。

    这样一批人,凑在一起,画风有些紧凑强硬,并且诡异。他们会在将来的97赛季上,与迈阿密热火的莫宁等人大打出手,上演拳击战。又在下一个赛季,和同样的对手热火,刺刀见红,从而诞生了范甘迪抱住莫宁大腿的名场面。

    更令人嘀笑皆非的是,莫宁被抱住大腿,无法发挥后,大妈约翰讯趁机给了他一顿组合拳,后者将阴险狡猾,蛮不讲理的作风体现得淋漓尽致。

    林洛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他们染上一种别样的色彩,总之,他要小心翼翼的应付。

    他可是进攻华丽,风度翩翩的帅哥,是绅士,而不是随时会打架的抠脚糙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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