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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女娲(混穿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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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明朗(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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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自己的父亲满意,哥舒明朗总是极力完成父亲交待的任务,他只是想得到父亲的认可和重视,这是身为人子,不被父母重视时,普遍有的情节。他总会搞出些动静,目的只是想引起静王的注意。——这孩子就是太缺父爱了!可是,静王根本不懂什么叫作亲情,什么叫作父子天伦,又怎么会理会哥舒的想法呢?他只会对着哥舒吼叫,打骂。我总是瞒着食月,不让她看到哥舒被父亲打骂的样子,但有一次,静王来得太突然,天狗还没来得及禀报我,于是我和食月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撞上了那一幕, 父子俩不知在争吵什么,静王不等他说完,夺过他手中的绣帕,又是狠狠一巴掌,把哥舒的身子打得歪倒在身后的桌子上。嘴角开裂,一弯血迹蜿蜒而下。 “你不许在我面前提起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也只有她那种冷血寡情的女骗子,才会生出你这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孽障。”说着,把帕子狠狠地甩在哥舒明朗脸上,再次无情地走了,留下哥舒默默哭泣,独自流泪。他跌坐在地上,捡起母亲的绣帕,双手撑起,低着头,掩面哭泣。 这时,温恬儿从哥舒明朗的内室走出来,心疼不已,充满怜爱的眼神望着他,给他拭嘴角的血,他哭泣着道,“他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可是总有一天,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才是他,我才是他最出色的儿子,只有我才有资格继承他的血脉,你相信吗?”他问温恬儿。温恬儿肯定地点点头,哥舒明朗哭得更狠了,温恬儿贴心地靠在他的怀里,希望能用身体的温暖安抚他受伤的情绪。 他和她都是死了娘亲,又无法呆在父亲身边的私生子、私生女,相同的身世,让两人彼此都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这一次,打得太狠了,想当初,王爷没来找这个儿子前,哥舒明朗继承了赌坊生意,守着庞大的家产和财富,在凤翔风生水起,过得有滋有味,何等舒心。就是这个爹来了后,哥舒的心便不再自由,处处想着王爷。以前,王爷不管哥舒,不来找哥舒,任由哥舒流浪,行乞,被人欺负,哥舒能有今天的成就,可从没有靠过王爷,哥舒的一切都是自己挣来的。 事实就是,王爷来找哥舒之前,公子的生活才是天堂,有了王爷反倒变地狱了呢。 食月同温恬儿一样,两行清泪滚滚而淌,她嘴里喃喃道:“我不是无情无义的女人,也不是那种冷血寡情的女骗子,明明是他,明明是他,他——”食月憋屈得,语不成声。她捂住自己的嘴,小声哭泣着。 “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爹,影响了朗儿的生活质量了,他还不如不来。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原本就是哥舒自己一个人的事,跟王爷有半毛钱关系吗?食月,你可以因为心疼而现在就出现,让你儿子远离这个是非地。但,你也看到了,缺乏父爱的他,成为王爷认可的儿子已经成为他的执念。这份执念必须由王爷亲自斩断,哥舒才会对这个冷血的父亲死心,不再伤害他自己。不再给自己找难堪,找罪受。你再等一年,一年的时间,足够黑火出世,那时,便是他们父子绝战,缘分尽头。哥舒,会见到,他这个父亲为了那虚荣的皇位,其实对他有多冷血、自私、残忍。他会顿悟,看清,王爷的眼里,只有他自己,他不会爱任何人。” 在了物园,即哥舒明朗的家里,我带着食月,不仅隐身,连声音也屏蔽了,我吩咐天狗道:“王爷这次打得这么狠,我要让他摔得头破血流,这就是,说我们哥舒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下场。一个连父亲都不会做的人,一个对儿子从小到大不闻不问的人,有什么资格以父亲的立场评价自己的儿子。他已经失去了做父亲的权力。以后,就由你看着哥舒,负责把王爷该摔得跤都摔上。”我替食月对这样一个男人曾经付出

过青春,还生了个儿子,感到大大地不值。 更悲催的是,没过多久,哥舒明朗为了救王爷而将自己置于危险当中。温恬儿为了救他,落得双眼失明的下场,哥舒明朗受不了这种打击,怒火攻心,晕了过去。可王爷却趁着他昏迷,给他下药并挑断了他的手脚筋,让他成为一个废人。 凤翔第一武功高手,竟然成为废人,自己的亲爹干的,多么讽刺,可笑。就连身为静王世子的李天昊都看不下去,他骂自己的亲爹,畜生。 “他是爱我的,所以,才没有把我杀了。” 哥舒明朗的这句对渣父的维护,扎瞎了多少人的眼,戳疼了多少人的心,把我都给气笑了,我是心疼他的,可偏偏气他的执迷不悟,笑他的自欺欺人。怒其不争啊!这样的父亲还要他干什么!还不如扔了—— 最终两个儿子都离开了这个残忍的父亲,并成功阻止了王爷的阴谋。然而,哥舒明朗却废了,宋恬儿瞎了,这一对虽然彼此相爱,最后也走到了一起,过上了平淡的生活,却并非完全出自本心。至少,他们是去想四处看看,至少,哥舒明朗是想带着他的恬儿四处走走,可是,他再也站不起来,无法保护恬儿,连最起码的日常清理,都要靠着恬儿。白天,恬儿把他抱出来晒太阳,日落,恬儿再把他抱到床上擦洗身体。他身为一个大男人,难道就一点儿尊严都不要吗? 也许,初始,看到温恬儿还在他跟前,对他不离不弃,他感觉老天毕竟没有薄待他。还留了一个温恬儿给他。可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发现,这样的生活是煎熬,他的存在,是对温恬儿的拖累。天下哪个男人不想给心爱的女人幸福,可他现在就像一个死猪一样,笨拙,没用。 好好的一个青年,却像一个孩子一样,被人把屎把尿,什么都操控在别人手里。他往日有多风光,今时今日对比就有多难堪,多羞耻。他想帮温恬儿分担生活,却有心无力,他什么都做不了,生活有一种无力感。他只能坐在那儿,看着日头垂落,天空变成灰败,看着温恬儿一个人忙活,他甚至担心,温恬儿有一天会嫌弃他…… “恬儿——”看着她蹲身弯腰收拾门前菜地的背影,这个背影一向美好,此时,却衬出自己的狼狈与不堪,——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腿,双手,难道这一生都要与轮椅为伴吗? 此时此刻,他终于对静王爷生出一点点儿恨意。 “女娃,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帮帮他们吧。” “急什么,他们这不是好了吗?”我拿着一把折扇,指着木屋的方向,当温恬儿再次从屋内走出来的时候,眼睛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明亮与水润,她含情脉脉地一步步走向哥舒明朗,不再需要两手摸着周围的东西,以免被绊倒。哥舒听到脚步声,刚想回头说,“你慢点儿”,话出口的那刻,他愣了一下,然后瞪大眼睛,看着温恬儿漂亮灵动的那双水汪汪的眸子,那双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在对着他笑着,那么地可爱,好看,美丽,水波潋滟。 “恬儿,你能看到了?”哥舒明朗喜出望外,温恬儿的眼睛是为他瞎的,他自然是心怀遗憾和内疚。此时,感觉就像做梦一样,他伸出手去,想要触摸那双天下除了娘亲,就数这双最美的眸子,耐何温恬儿离他还有一段距离,于是,再近一点,再近一点点,他不知道,自己已经随着全身用力,身子随着意志站了起来。温恬儿在哥舒明朗能抬手想要触摸她的时候,她就高兴地停在了那里,像看奇珍异宝一样,认真地看着哥舒的每一个细节,看着他把手一点点动起来,一点点抬起,身子一点点动起来,连腿上脚上也在使劲,结果手臂还是差一点点够不着,他的双腿在他的手臂的意志下,帮衬着他,希望手臂能离温恬儿更近。

温恬儿高兴坏了,她大步跑向哥舒明朗,两人相拥在一起,很久。温恬儿趴在哥舒明朗肩膀上,幸福地道:“明朗,你看,你能站起来了!” 此时,哥舒明朗才意识到,才注意到,自己站在温恬儿面前,两个人是站着抱在一起的。哥舒明朗松开温恬儿,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浑身上下,“我站起来了,我能站起来了!哈哈,哈哈哈……” 看着笑得跟个孩子似的哥舒明朗,温恬儿再次抱住他的劲腰,投身在他的怀里。 “食月,这个结局,你可满意?” “尽善尽美。” 此时,食月不知道我已经暗暗撤了施加在她身上的隐身术,“哥舒岚,去找你儿子吧。” “女娃?我真的可以去了吗?”可是,当食月转头看时,她旁边只有青青草和空气。 “娘亲?”撤了隐身术后,食月的身形暴露在敞开的竹木大门外。她还是跟二十年前一样温柔美丽,虽然已经年近四十,但跟离开时相比,并没有什么变化。“娘亲,真的是你吗?”哥舒明朗放开温恬儿,一步步地朝小院外走来,过往的辛酸与委屈像断了线的珠子,一发不可收拾。 “去吧。”我催促道。她看了看我原本站立的地方,然后迫不及待地也跑向儿子,母子相拥,抱头痛哭。 “娘亲,这二十年你去了哪里?怎么不来找孩儿?” “娘亲被你父亲追杀,重伤险些丢掉性命,幸被一世外高人所救。今日,高人才肯放娘亲下山,与我儿团聚。” “这些年,苦了母亲了。那母亲,我们回家吧,已经快正午了,孩儿这就和恬儿亲自下厨,做些好吃的。”哥舒明朗松开母亲,拭掉眼泪,高兴地道。 “好,好。” 哥舒明朗与温恬儿一左一右扶着哥舒岚回到了小院,她看着大门外原先站立的地方,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她还是对着那个位置笑了笑。心道, “女娃,好姐妹,谢谢你。” 远处的小山上,我和天狗看着山下那处小院里,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团聚的场面,由衷地笑了, “分离,是为了更好地相聚。天狗,你说对吗?” 天狗也笑了,算是对我的一种认同。“那个,主人,您不是说要招个,小侍卫吗?” “有吗?我忘了。”我开始转身走向下山的路,只是,好像哪里不对?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转身,审视着天狗, “天狗,你又偷窥主人心思?”双手握拳,活动了下手腕。天狗见势不妙,掉头就跑, “主人,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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