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头已定,李寻香接过了笔墨。
这令辉宗颇为意外。
他本以为李寻香会一展他在琴词歌曲上的才能,让蔡集敬服,可瞧对方持笔沉思的模样,分明当真是要写字。
“誓灭敌辽出北关,征程万里凯歌还。拓新疆域靖天下,广阔山河视野宽。汴京日丽月轮高,千古圣雄凌紫霄。一复燕云功盖世,挥毫描入画图中。”
诗写得尚算一般,但里面满满的一股拍皇帝马屁的神韵,众人哪敢不称妙。
而李寻香写诗的字体,还偏偏是辉宗独有的瘦金体,虽少了些许神韵,但已算高妙,的确是不俗之书。
蔡集哪还说得出不入大雅的话来。
他能说,辉宗的瘦金体不入大雅,还是说把辉宗比成千古圣雄的诗不入大雅?
这次算是彻底栽了!
心中恨的滴血,偏偏脸上只能尽是叹服,蔡集无奈低头认怂:“勾当官确有大才,老臣佩服。”
“奴婢的字,只得陛下之形,未得陛下神韵,实还得多加奋笔。但这诗所写,不久之后,必成事实。”
厚颜无耻起来,李寻香自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何况这刻,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在拍皇帝老儿马屁,因为这诗,他压根就是写给自个的。
挽天倾,守繁华,复燕云,灭胡虏,功盖世的千古圣雄岂非就是他李寻香?
虽说那本非其所求,但他既要守护李师师这心爱的女人,说不得也还真得干成那事。
这读书人不要脸起来,拍马屁水平就是高。
偷偷瞅了眼李寻香,童贯心中充满羡慕。
他知道,从今往后,这原本不起眼的小太监,就要与他平起平坐了。
不,在皇帝面前,也许都会比他更受宠。
但他童贯有一样东西,是对方远不能及的,那便是他有军事大才、他能收复燕云封王,而对方,永远只能是个太监。哪怕权倾天下,也只能是个靠皇帝恩宠的太监。离了辉宗,便什么都不是。
想到这里,隐隐有了嫉妒的童贯也就没了任何不平,反打好心思,决定真心与李寻香交好。
毕竟两人合则两利、而且最终的目标并无冲突。
“太宰,你也认为诗好字佳?如此,便是心服口服了?那还称其为勾当官?”龙心甚悦的辉宗笑意盈盈地看向蔡集,脸上之意,已甚为明显。
蔡集还能做什么?只能低头,硬声声挤出蚊蚋般的话音:“狗少之才,老臣心服口服。”
“太宰大人方才叫我什么,我似乎未曾听清。何如大声一些?”
蔡集睚眦欲裂,却也只能稍稍转向李寻香,闷声道:“狗少之才,的确令本相佩服。”
“太宰大人这副模样,却不似佩服之色。”
混账东西,莫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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