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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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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入局篇:丹祀(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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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弦告诉我们,他从两个月以前就开始考察楚国在如今的地理位置,打听很多人都在找的这种东西。

可是在如今的地图板块儿上根本找不到什么原始丛林,基本上都被城市高楼覆盖了。

而就在吴弦想要放弃的时候,他意外发现了一伙境外集团出现在西南边境地带活动。

而这伙境外走私集团是在魔都绑架我的那伙人,吴弦感到很意外,于是他选择跟随这批人的移动轨迹。

这批人在西南边境驻留了半个月后就一路南下出了边境,直入缅北原始森林,这时的位置已经远远超出了楚国的地理版图。

吴弦没有选择继续跟进,他是在这伙人离开缅北森林后才去了他们所逗留的位置。

这个组织在丛林中一个小村庄停留了许久,所以吴弦也决定在这个村庄逗留相对长的一段时间。

在与当地村民长期交涉过程中,吴弦惊奇地发现,虽然地处缅北,这个村子里所有的人居然都会说汉语,而且他们身着的服饰全是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款式。

吴弦感到很意外,就从城镇上买了很多的牛羊肉运往村庄作为礼物,又找了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问起了村庄的来历。

村子里的老人对于自己的祖先是模棱两可的认知状态。

他们只是告诉吴弦,在很久以前,我国一位很厉害的将领派遣他们的祖先来这片丛林找一样东西。

至于找什么,他们并不知道,只是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祖先就在这片丛林里繁衍生息了。

在与当地人民交流的过程中,吴弦了解到了一段神话故事。

这片村子在一千年前会挑选族群中身强体壮聪慧过人的年轻人进入原始森林的某个位置,半年以后,只会有一个人能活着从森林里出来,而这个人回来以后就会被拥戴为族长,统治整个部落。

其原因是,每一个从森林深处回来的人都会获得一种很奇怪的力量,这力量被认为是天上降下来的恩赐,受到恩赐的人就必须成为族长。

在这基础上有一件更奇怪的事,那就是这种不知名的力量会遗传,这遗传也很奇怪。

例如父亲拥有了这项力量,儿子不一定会有,但可能孙子会有,也有可能接下来几代人都有,也有可能接下来几代人都没有。

在时间的岁月中这特殊技能就消失了,接着又可能在未来的几百年中忽然出现在某位后代身上。

听到这里,我心中是疑惑极了,心说这是哪门子玩意,我咋听得云里雾里的:“随机彩球?”

“对!”吴弦点了点头,“就算子孙无法继承这种未知的特殊能力,子孙也会变得非常强壮,聪明。如果老首领去世,下一代人没有人拥有这力量,那么部落就会继续派人进入丛林深处,直到有人能够活着回来。”

“这东西百利而无一害呀。”张晓晨道。

“不是所有人都能活着回来的。”吴弦摇了摇头。

“面对周昭王的大军,熊渠部落大部分年轻男女全部南下,进入了我国版图以外的南方森林,最后只有两万人活着出来,但就是这两万人让周昭王死在了打仗路上。”

吴弦继续说道:“楚人的祖先在与南方少数民族的交涉中了解到更南方的丛林中有一座山,山上住着一只浑身冒火的鸟,只要每年肯忠心耿耿地祭祀这只鸟,这只鸟就会赐予楚人一件逆转常伦的圣物。”

“《山海经》中记载,凤凰生于丹穴之山,象征着吉祥与正义,是楚人最崇拜的动物,所以这只鸟应该就是凤凰。

因为这件圣物是靠祭祀从丹穴之山上的灵兽所得,楚人把这件东西叫做——丹祀。”

“楚人长期与周边少数民族融合,他们具有浓厚的尚武精神,每个人都骁勇善战,但楚人迷信,将这份力量归结于是丹祀所赐,所以楚国的祭祀和巫文化在历史上很出名,他们极度重视这些东西。”

讲到这,易飞扬喝了口杯中的酒,看着吴弦说道:

“但最后完成大一统的是嬴政。”

我脑子一惊,说得没错,如果这个叫丹祀的东西真的存在,那么世界早就被颠覆了,可最后胜利的是秦始皇,一个远在西北的人,要是这样看来,这个东西的真实性就......

吴弦喝得脸有些微红,他揉了揉眉心继续说道:

“所以先前我把历史和传说是分开讲的。但根据之前缅北村子里得出的彩色球理论,也可以解释得通。”

“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特殊能力,楚武王熊通也不会三次伐随国失败,在今后的几百年里,楚人失去了这种手段,进入丛林的人再没有活着出来。

到了楚庄王这一代,他放弃了,他的治国手段开始效仿中原,靠着政治手段称霸春秋,历史在这一刻回到了正轨,大家都各凭本事。”

吴弦将历史和传说分得很开,我听得很清楚,一个很大的脑洞在我心中展开,跟着他的思路走,我道:

“后来的楚国中,还是有人继承了这力量,这个人是项羽对吗?”

按照吴弦的说法,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像楚人打周昭王那样二万人干掉几十万人的记载,那么史书对于国家斗争在史书上的描写都应该挺正常的,那么有谁的描写不像个人呢?

我老爹办公室里那张油画上的人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齐总说得有道理,项羽的确是荆楚十八姓中的一脉贵族,能接触这秘密文化也不奇怪,况且司马迁对于项羽的描写是:

力气大得可以拔起一座山。这显然不是对常人的描写,但如果是真的,项羽也有可能继承了这项特殊能力。”吴弦抿嘴一笑。

“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如果是真的,历史的胜利者应该是刘邦。”易飞扬冷冷地说道。

他的话像一碰冷水浇灭了我中二躁动的心,是啊,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一个人匹敌千军万马,历史早就被那个人书写了。

“除了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你这两个月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收获?”

易飞扬望着吴弦,语气越来越冷淡。

“有的。”

说着,吴弦打开自己的手机放在桌子上,我把脑袋凑过去,发现是在魔都绑架我的那个外国老头的照片。

“老头叫路易斯,在美丽国做着文物走私的生意,靠着古董出售赚了钱之后,老头又在世界各地开了很多的生物制药公司。那么你知道他为什么要开这些生物制药公司吗?”吴弦问。

易飞扬吃着菜没有吭声,吴弦只好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这老头今年96岁了,四十年前就查出了各项器官完全衰竭,像肾脏这种排毒系统已经到了完全不能使用的地步,老头立刻在全世界各地笼络生物化学之类的顶尖人才,希望能够开发出延缓器官衰竭的药物。”

吴弦道:“当时器官移植的技术并不成熟,而且这老头连大脑都开始萎缩了,器官移植也救不了他。”

我回忆着老头对着我怒喊的那句:把药给我。

心中开始有些眉目了。

正想着,吴弦继续开口说道:“但是现今科学技术很有限,对于老头的器官衰竭,这些制药科学家都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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