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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魔法与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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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剿匪的开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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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花了大半个晚上才将旅店里的尸体全部抬出去埋完。

旅店里面就像是一个屠宰场一样,到处都是鲜血、脑浆,不少地方还有碎裂的肠子之类的东西。

最后他们忍着周围的恶心环境将韦伯做的食物塞进肚子里。

黑心骑士杀人的时候正好是吃饭的时间,所有的人都在一楼,没有一个人呆在二楼的房间里,所以二楼都没有任何尸体。

罗德一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就是前几天见到的旅店老板可爱的女儿,她的年龄比他还小,当他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整张漂亮的脸全部凹进去了,满脸都是鲜血和脑浆,睁着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

死去的其他人的死相也都差不多。

这让所有人更加坚定了清剿这一块地方的决心。

哈默说给他十个拿着盾牌的重装步兵他绝对能干掉那个黑心骑士。

只要士兵们将盾牌练成一片举起盾牌将他死死围住,然后他用长矛将困在里面的黑心骑士捅死。

第二天很早他们就离开了这家旅店,继续朝着临冬要塞出发。

剩下的一段路很平安,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们在第三天重新抵达了临冬要塞。

韦伯给了那些女人一人一些金币就让她们离开自己去找工作。

之后哈默独自去了临冬要塞的一座塔楼里,之前哈默说他要找他叔叔让他当一名军官。

他说的叔叔是蓝道史密斯侯爵的亲弟弟,密肯史密斯伯爵。

密肯伯爵是临冬要塞的高级指挥官之一,现在作为临冬要塞最高指挥官的是临冬行省公爵克劳德史密斯。

罗德他们坐在酒馆里一边说话一边听着旁边的人讨论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你们听说了吗,据说罗曼帝国的皇帝开始雇佣骑士团帮他打仗,今年那只骑士团就会加入正面的战斗。”

“这当然听说过,是那个什么早晨骑士团?”

“是黎明骑士团。”

“哦,对对对,就是那个。你知不知道好像我们诺德也有一个正规的骑士团。”

“凛冬咆哮骑士团?”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你们两个不知道就不要瞎说,你们不知道除了他们在诺德的最北边还有一支大陆上最古老的骑士团吗?”

“黄昏骑士团?那个骑鹿的骑士团?不说他们早就因为招不到人解散了吗?”

“你们三个不懂就不要说,他们是叫黄昏骑士团吗?别人一直都叫黄昏守卫,漫漫长夜到来前最后的守卫。”

“就你懂得多,那我问你什么叫漫漫长夜?”

“除了他们没有人知道,你想要知道就去北方问他们啊。”

……

罗德就坐在酒馆里坐了一整个下午,酒馆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里面的人谈话能从远古的人类生死存亡的一战讲到明年罗曼帝国准备征服菲什王国全境,又从罗曼帝国的皇帝讲到隔壁汤姆家的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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