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开门见山提出几条要求:
一,大明向澳宋俯首称臣,向天下人宣告澳宋为天下宗主,不再谋求收复澳宋占据的所有领土,并协助澳宋获取其他藩属国的认可。
二,双方自动缔结防御同盟,任何一方遭遇第三方国家军事进攻,另一方都要发兵支援,受援方提供军费。第三方国家不包括境内农民起义军。
三,两国边境线二十里内不得驻军。
四,大明向澳宋一次性赔偿库平银九百万两。
五,大明向澳宋开放杭州、上海、镇江、九江、武昌、荆州、重庆为通商口岸,允许澳宋在通商口岸分别建设商馆、屯驻不超过一千人的武装人员。
六,大明不得向澳宋货船或商人征税,若大明境内发生针对澳宋百姓或商人的暴行,澳宋有权派兵惩罚肇事者。
七,澳洲人在大明享有治外法权,任何在大明境内涉及澳宋商人、百姓的惩戒,都必须得到澳宋政府同意。
八,大明允许澳宋派遣“特别官员”前往江南地区,承包每年四百万石漕粮。
九,大明允许澳宋招募劳工出境、下南洋工作。
十,大明允许澳洲人在大明境内自由租买土地房屋,并在土地上建筑房屋。
王洛兵说完这十条,陈新甲的心情就像过山车爬到顶点,又像是被踩过狗屎的鞋底踩在脸上,满腔愤懑不平。
“承包漕粮运输”,“招募劳工”,“租买地屋”,这些都好理解,属于是正经的商贸行为,大明即使没有好处,也不会有多少坏处。
“防御同盟”更是给大明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意味着澳宋将以军事力量保护“小朝廷”,以防蒙古南下、建奴绕道、叛乱袭扰。
流寇虽然仍是小朝廷的心腹大患,但朝廷对付流贼还有余力,若是宗室藩王起兵作乱,那可就糟糕了。
正好澳宋自己提出保护小朝廷,补足了“藩王作乱”的漏洞。
至于什么“法外治权”,陈新甲觉得是多此一举——
大明社会上下尊卑浓厚,寻常小民光不敢相抗官员,官员则不敢对抗上官,如今澳洲人俨然一副“豪绅高官”的威风派头,连大明高官都不敢惹,底层商人小民谁又敢主动招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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