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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枯拉上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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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衣上无血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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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因为陈大柱的表达问题,还是他记忆力不好,他对过程的描述常常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让他说得详细一些时,他常常用“忘了”“记不清了”等话来应付。

陈大柱有一句话说了好几遍,让人印象特别深:“反正我已经认罪了,你们说什么就都认。”

谭队心里非常着急,在一些细节上深挖不够,有的提问属于诱导性的,比如关于凶器,谭队问:“杀人凶器是警方在你住处搜出的那把刀吗?”

陈大柱点头认可后,谭队追问:“此前你说那把刀是别人快递给你的。”

陈大柱说:“那是我编的。”

又比如,谭队问:“我们从监控中看到你在死者住处附近出现过,你是去踩点吗?”

对于类似的问话,陈大柱都点头认可。其实,这种提问方式是将警方已经掌握的信息去寻求嫌疑人确认,没有从嫌疑人口中挖掘更多警方未知的线索,其实犯了预审工作的大忌。

谭队想把整个案发过程尽快问清楚,但萝卜快了不洗泥,难免会影响审讯质量。

对陈大柱的提审在磕磕绊绊中总算结束了。走出审讯室的时候,谭队抻了下胳膊说:“今天审得真够累的!”

宋军附和着说:“是啊,一开始我听得头都大了,好在最后都弄清楚了。”

陶潜回到自己办公室,将提审记录翻开看着,准备再理一下。

刚才在提审陈大柱的过程中,他心里隐隐有个念头,觉得陈大柱不像本案的真凶。此刻再看一遍讯问记录,这个念头却越来越明显了。

其实在陈大柱认罪之前,陶潜对他是不是凶手曾经产生过疑问。

按说陈大柱既然认罪了,随着他的交代越来越多,陶潜心里的疑问应该越来越少才对。

但结果恰恰相反,陶潜的怀疑却越来越多了。此刻,他不仅没有把审讯记录归纳得更有条理,反而将脑海中的疑点理得更清晰了。

其一,对于做案过程。

提审中如果没有谭队的提问,陈大柱对案发经过基本讲不清楚,比如,他是尾随武野至案发地点还是事先在那里埋伏好的?做案的时候捅了武野几刀?武野当时有没有反抗?

还有,被捅后是不是马上死亡?作案后对现场有没有进行清理?如何离开现场的?等等,陈大柱都语焉不详,经过谭队提问才最后把案发经过补齐。

给人的感觉是陈大柱对案发经过和案发现场都不是很熟悉,难道他是选择性失忆了?为什么失忆的都是案子的关键环节?

其二,对于做案凶器。

从陈大柱住处搜出的刀,是警方掌握的最直接的铁证,也是给陈大柱定罪的最有力的证据,却透着很多不合理。

大多数凶手在杀人之后都会把凶器处理掉,陈大柱为什么要留着呢?而且刀上死者的血迹和自己的指纹都没做清洗,这不是一般的大意,而是没脑子。

当然,在自恋型的案犯中有喜欢将凶器留作纪念的,但陈大柱绝不是这种类型。

其三,很多关键环节没有问清楚。

比如,死者身上放了一张A打印纸,在陈大柱的供述中没有提及,陶潜当时问他打印纸哪来的,陈大柱愣了片刻,然后说是随手放的。

陶潜还想继续追问,正巧谭队问了另一个问题,便被打断了。

再比如,陈大柱行凶时穿的衣服。按陈大柱的行凶方式,他的衣服上应该会有死者的血迹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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