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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先锋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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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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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议"是我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

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议亲,即皇帝的亲戚;议故,即皇帝的故旧;议贤,即德行出众的人;议能,即有大才干的人;议功,即对国家有大功劳的人;议贵,即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一品爵位的人;议勤,即特别勤于政务的人;议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

“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是“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原则在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魏明帝制定“新律”时,首次正式把“八议”写入法典之中,使封建贵族官僚的司法特权得到公开的、明确的、严格的保护。从此时起至明清,“八议”成为后世历代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历经一千六百余年而相沿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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