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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纪元: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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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美丽的误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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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某间房间,王钟毓的双眼里闪过银色的光。

血族?

【是的,并且是特殊的个体,不具备代表性,具备极高的研究价值。】

王钟毓眨眨眼,他这是遇到什么小说男主和小说女主相遇的精彩桥段了吗?

真是让人感兴趣的很呢。

他不会因为系统所说的什么研究价值就把楼下的那两个特殊样本抓起来切片,他是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没错,但他不会滥用力量。

更何况,简单粗暴的解刨?

只有蠢货才会那样想。

如此特殊的个体常常会有巨大的潜力,毕竟是系统所说的“特殊”,要知道即便是他在地星时最优秀的作品也不过被评为“有较高价值的人造生命”,仅此而已,那么“极高”和“特殊”又会是怎样的呢?

王钟毓明白自己不过是在白泽、系统、运气等许多因素作用下才进化到现在这种程度的,要想走向宇宙去见识星辰大海的美丽,他就要有继续努力的觉悟。

而特殊的个体、强大的存在,他们都会是王钟毓学习的对象。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王钟毓轻声笑道。

虽然不知道楼下的那两个家伙具体有什么价值、又特殊在什么地方,但只要像以往做实验时做好每一个步骤,预习、实验目的、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观察记录、研究学习、总结归纳……

如此,肯定能有所收获。

“系统,你觉得我是继续隐藏着好呢?还是尝试接触这两个奇怪的家伙好呢?”

不管是一半是人的夜午,还是那个特殊的血族,都让王钟毓感觉有趣。

夜午是个吸引了王钟毓目光的人,王钟毓在通过系统像是看小说一样读过那带着几分传奇色彩的经历后甚至觉得他有几分主角气象。

而不知名的血族女孩,王钟毓承认他确实被惊艳到了,当然,只是欣赏而已,她的那种难言的优雅而神秘的特殊气质和以及美丽的面孔都动人心魄。

当然,他还是更喜欢菲,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偶尔的刁蛮在他眼里也那么可爱,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又或者是因为菲昏迷了,所以他才不断地思念、她的一切都像是变的更美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内心深处那被遮掩的恐惧究竟有多么大。

即便是在地星联邦干某些大事的时候,只要系统推演的成功率够高他就敢做,而做了决定或开始了计划的他便绝不会瞻前顾后、犹豫不决。

但他从登上那外星飞船开始,再到滞留在永夜之地,他又有多少次犹豫、迷茫和后悔?

或许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大,也太离奇吧。

但可能真的,爱情这东西,就像某个人说的,既是盔甲又是软肋。

真是奇怪呢。

王钟毓抚摸着那枚银卵,是的,她已经被从银矿转移到了自己的身边。

这样他也更放心些。

王钟毓打了个哈欠,他在看戏,但这场戏现在的场景就是一个高冷的年轻帅哥坐在椅子上看着一个昏迷的美少女,脸上偶尔闪烁过一些微表情,似乎在回忆过去,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帅哥美女的确让人赏心悦目,但看久了毕竟也会视觉疲劳。

夜午的表情仍然是一副带着冷气的平淡样子,但双眸中的光却是复杂难明。

也许他在追忆往昔后又着眼现实和展望未来?

王钟毓如此推测。

王钟毓随意地翻动着那由虚幻光幕拼接成的书,它应该不算电子书,但也不算纸质书,只不过是由光组成的信息流罢了。

至于其中的信息,自然是和这颗星球有关的,和这颗名为永夜的常年不见阳光的星球有关的。

当然,这些光影中的信息或多或少也提及了这片区域内其他星球的概况,也提及了许多生存于这冥河系不起眼一角的种族:血族、人族、狼人、恶魔、不死者、古族……

人类与血族有数千年的仇恨,而黑暗种族相互之间更是有数万年甚至更久的仇恨。

当王钟毓将目光和思绪都投在这成千上万年的厚重历史之中时,酒吧一楼的故事也从未停止,它还在继续。

时间不会因为任何人停止,正如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你醒了。”

夜午平静地开口,心跳的速度和呼吸的频率都被控制在了正常的范围。

没有回答。

但,夜午根据以往捕获血族俘虏进行拷问时他们清醒的速度以及学校里学习的知识判断:她醒了。

她刚才的呼吸慢了一瞬间,而且,人昏迷时呼吸的需求只有人清醒时所需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她现在的呼吸和心跳,都在说明着她的清醒。

她很虚弱,也很恐惧,似乎还有些迷茫?

夜午的心理学学的不好,所以即便女孩的睫毛、心跳、鼻尖、呼吸都有微小的变化,但夜午也只能胡乱做些推测,并且不敢确定自己的推测正确与否。

不过,他确定她醒了。

“醒了就起来吧,如果需要的话我这里还有几个用来防止失血过多的血袋。”

爱丝·夜,这是女孩的名字,夜,这个姓氏在永夜属于一个古老的血族氏族,而在黎明,“夜”这个姓氏是不常见的。

爱丝睁开眼,冷静地起身,神色清冷。

她的面孔很美,但并没有多少血族特征,反而因为黑发而更像人族的少女。

“为什么不杀了我?”

爱丝很直白地问道。

夜午略带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没有丝毫迟疑地说道:“人类变成血族也不是没有再恢复的可能,只需要把感染你的血族杀掉,再把与你血脉相同但位阶更高的所有存在都杀了,就……”

夜午忽然不说了,他在这个女孩昏迷时想好了理由,但这个理由似乎还不如“我是血族”这样的诚实更好。

屠光一条血脉,简直可笑。

当然,若是她能成为接近血脉之源的存在,那自然也有资格对自身的血进行一些调整和改造。

但这无疑也是可笑的,血族的公爵都不敢说接近自己的始祖,亲王才能感应到传说中一切血族最尊崇的鲜血长河并尝试逆流而上。

但混血种,呵呵,混血种可没有称王的先例。

不说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就算夜午,他也只是有自信以这种不变成真正血族的杂血怪物状态在战力上达到公爵而已,用人类的说法就是此子有公侯之资。

虽然那个连封侯都蹉跎了几十年的老爹常说自己的儿子有称王之资,但那个老家伙一向喜欢吹牛和开玩笑,夜午可从不觉得自己当年的天赋被人发现过。

他那段贵族公子的生活一直都是韬光养晦的,明面上谦逊有礼,却总有些若有若无的高傲、像是把所有人当做傻子看。

只有他,藏着一个历史上从没记载过的天赋的世子大人,他才是最聪明的。

但那种优越感早就在染了血毒后被打碎了,所有的骄傲被砸碎在地上,泥泞不堪的现实就是这样:他是半个血族,就算天赋还在又如何?就算那九阳一阴的神秘天赋还在又如何?

夜午的心头堵堵的,但在看到了面前的女孩后似乎好受多了,他不仅有天赋,还有同类。

女孩和夜午对视着,她看到了什么?

怜悯、感动,还有关心?

什么时候人族会对血族关心了?

哦,对了……

他刚才说什么,人族变成血族有恢复的可能,他在想什么?

把我当成了混血种或者低贱的血仆吗?

爱丝有些错愕地想到,她好看的眉簇了起来。

“我,……”

她顿了一下,似乎想否认这种对她高贵血统的侮辱,不过最后只是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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