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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周的杂七杂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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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你还记得曾经要写书的梦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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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图书馆读书,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作者写道“记录着每天的点点滴滴,是一个凡人记住自己的方式。”

是啊!大体热爱写作的人都会如此吧,反正我很有同感。

还记得在读大学的时候,一次在走廊听到隔壁班的一个女生说她要以后出本书,自己写的书!

当时我很触动,那个女生很优秀,我也暗自在心想“那我以后也要出本书!”

一晃毕业时隔多年了,我再没有见过那位隔壁班的女生,偶然也会听到别人提她的生活,但至今也没有听说过她有出书。

我想,或许连她自己说过的这句话都忘记了吧?而我依然记得!

那我是怎样才开始的写作记录呢?

起因应该要感谢我的另一位好友,是他推荐了自己写的小说给我读,并鼓励着我“你也可以!”

是啊,有梦就要去尝试,不动笔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也可以!

于是,在年我双开了两本电子书发表在起点读书,一本记录自己小时候的往事,一本记录平日里生活随想随感,也就是你们读到的这一系列,包括今天的这一篇。

那这一本只是偶尔写写,没想不知不觉的点滴积累竟然也写到了第四十八章,万字了!

我很欣慰,无论自己写的好坏,写的水平如何,都是我真实的记录。

未来,当我终有一日离开这个世界,唯一能让世界记得的,我想那一定会是我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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