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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到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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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宣盛世(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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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对各地方官吏要求极为严格,要求凡地方官吏必须深入了解民情,随时向朝廷反映民间疾苦。永乐十年(1412),朱棣命令入朝觐见的地方官吏五百余人各自陈述当地的民情,还规定“不言者罪之,言有不当者勿问”。之后,他宣布:“谕户部,凡郡县有司及朝使目击民艰不言者,悉逮治。”即地方官或中央派出的民情观察员,如果看到民间疾苦而不实报的,要逮捕法办。对民间发生了灾情,地方上要及时赈济,做到“水旱朝告夕振,无有雍塞”。永乐十三年(1415),明成祖重新疏通了大运河,对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洪熙时期

明仁宗即位后积极推行与民休息政策。他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他在短暂的统治时期,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明仁宗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他告谕户部说:“农者生民食衣之原,耕耘收获,不可失时。自今一切不急之役,有当用人力者,皆候农隙,前代盖有不恤农事而以谣役妨耕作召乱亡者矣。不可不谨。”

明仁宗特别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洪熙元年(1425)二月,明仁宗专门颁布一份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务和劳役。

宣德时期

明宣宗即位后同样延续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他曾说:“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汉武承文、景之余,炀帝继隋文之后,开元之盛,遂有安史之乱,岂非恃富庶不知儆戒乎?汉武末年乃悔轮台,炀帝遂以亡国,玄宗卒至播迁,皆足为世大戒。”明宣宗了解关心民间疾苦。有一次他外出返京,看到几个农民正在耕田。他亲自到田间同农民谈话,并接过农民手中的犁把推了三下。他感慨地对随从诸臣说道:“朕只推了三下犁,就觉得很累。老百姓一年到头劳作不休,那辛苦就更可想而知了。”回京后,明宣宗作《耕夫记》一文,给蹇义、杨士奇等近臣看,其中说:“农之于田,春则耕,夏则耘,秋而熟则获,三者皆用勤也,有一弗勤,农弗成功,而寒馁及之,奈何敢怠……冬然后执力役于县官,亦我之职,不敢怠也。”

此期间的粮食产量继续增长。洪武年间平均每年税粮二千余万石,永熙宣年间平均每年税粮增至三千一百余万石。全国各地的仓储都极为充裕。“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官私手工业蒸蒸日上,采铁、造船、制瓷、织染、军器、火药的制作以及特种手工艺和土木建筑,在质量上均超过了前代水平,在数量上也成倍增长。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商品流通特别活跃。仁宣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达到明代的极盛水平。

社会

明代永宣时期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构成,大抵可以分为基本收入与额外或业余收入两大类,且呈现出社会等级性。基本收入是明代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维系家庭生计的基本物质保障;业余收入主要是指基本收入之外的额外收入。在基本收入大体稳定的情况下,生活质量的改观,无疑有待于业余收入的增加。其社会保障政策主要由荒政、养老、存恤孤贫以及优抚军人等方面组成,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弊端,诸如救荒政策不力、养老政策受惠者极少、养济院经营奸弊百出及优抚将士差距甚殊等,导致了社会严重的流民问题。

永宣时期,农业经济和人口数量都有了很大的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与农业分离的倾向也愈加明显,在东南沿海以及长江、大运河沿岸尤甚。在这样的基础上,城市日益繁荣发展起来。明代的城市,不仅在数量上和规模上大大超过了前代,而且呈现出种类繁多的特征。据《上海通志》记载,明朝永乐年间,出现民信局,又称信局,上海县有协兴昌等信局。

随着城市工商业的日益繁荣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里的文化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于是,形形色色的文化人便应运而生。他们分别以己之所长,在城市里经营谋生,同时客观上也为明代城市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这些人的出身一般有三种:一是破落士绅子弟,二是科场失意的士子,三是略通文墨的下层市民。他们靠撰写戏文乐谱、演戏、说书、弹唱、演杂技、绘画、教书、记帐、行医、相面、算命、拆八字、看风水等等以为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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