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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春励志偶像剧变成异世界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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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跑我追插翅难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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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光惹不起开溜,穆明霄却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的说:“前辈,你没事吧,前辈。”

“唔……没事。”陵光点点头,自己什么时候成前辈了?这……诈骗新手段?

“呼,没事就好,前辈你放心,那怪老头我们帮你拖住,你先走,拯救世界就靠你了,前辈。”穆明霄一脸真诚的说道。

“啊?哦,那你们加油,我……走了哈。”陵光想了想,自己好像没亏还有些小赚,也不纠结自己智商接受不了的相信,撒丫子就跑。

“前辈,一路走好。”身后传来炎狼帮齐声高呼。

太热情了吧,比进了传销还热情,穆明霄更是笑得跟地主家傻儿子一般,他受不了刺激傻了?不,他比任何人都聪明,他……也是玩火的啊,也与鬼藤战斗过啊,所以他比任何人都知道陵光这一手有多惊世骇俗,就算是穆家引以为傲的三昧真火,自己也不敢打包票完全杀死鬼藤,但陵光做到了,弹指间,不只是缠绕林月的鬼藤,就连安道身边的鬼藤,也在出手那一刻,烧的一干二净,这绝不是一般的火焰,而是凌驾于三昧之上的神火,如果自己能掌握,该多好啊。

穆明霄的眼神是这般炽热,因为此刻他的眼里充满希望,就像正午的阳光,让人不敢直视,有着势不可挡的战意。希望的火焰还在燃烧,他们还没有输。

“小的们,本帮主命令你们,去挡住那个混蛋,不惜任何代价,不死不休!”穆明霄的声音传到炎狼帮每个人耳中,这是他在这场浩劫中,经历生死之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个命令,对自己也对炎狼帮。

炎狼帮干部虽损失惨重,但普通帮众还在,此刻他们就站在穆明霄身后,目光看向穆明霄,笑了,帮主又回来了,他还是那个带着大家闯祸、天不怕,地不怕的帮主。

众人畏惧达尔文的通天神力,迟迟无法做出决定,臣服还是反抗,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但对炎狼帮的众人来说,一切问题此刻迎刃而解。

“老李,愣着干嘛,走吧,看来这次是逃不掉了,也好,要是投降,我儿子见面又得薅我胡子了。”一个满脸胡渣的壮汉苦笑道,就在刚刚,他已经放下武器,准备投降,至少见儿子最后一眼,可……帮主不让啊。

他口中的老李也点点头,“动手吧,我可不想因为去迟了,事后被帮主拉到小黑屋单练。”

炎狼帮的各位也知道,凭借他们想挡住充满杀意的达尔文,多半是回不来了,可还是有一个个炎狼帮的成员,举起武器,无一人退缩,显然,在他们心中,比起什么达尔文,比起什么死亡,果然还是他们帮主要恐怖些,那可是嚷嚷着切磋其实单方面的吊打,追你三天三夜,招式都不带重样的主啊。

炎狼帮的成员,此刻就像见到肉的狼崽子一般,双眼绿油油的,贪婪的看着达尔文,前仆后继的朝他冲去,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这就是炎狼帮起这名字的本意,能在穆明霄手中活到今天,这么可能甘心当狗。

一个个眼花缭乱的魔法挡在达尔文的面前,四面八方袭来的斩击,一个人倒下又迅速有另一人补上,他们充分发挥炎狼帮学习的一切,抗揍且不要命的打法,一时间竟真的有种乱拳捶死老师傅的意思,这种胡闹的打法竟真让达尔文有些手足无措,寸步难行。

可冷静下来了的达尔文很快做出反击,他缓缓飘浮在空中,背肋下生出一对泛着金属光芒的双翅,达尔文抬起手,“一个个的,如果已经活腻了,就去……死!”

达尔文的手向前一挥,身后钢铁般的羽毛如箭雨般倾泻而出,肆意宣泄神的怒火,胆敢亵渎神明者,受万箭穿心之刑!

漫天箭雨,就像一朵乌云,天地在一瞬间黯然失色,强烈的压迫感,就算是炎狼帮的好儿郎也感到心底一寒,有些人来不及闪避,只能用身上的铠甲,举起的武器格挡,可挡在箭雨面前的一切,更是像纸糊般被瞬间击碎。

战场上,不知有多少人被箭雨贯穿身体,痛苦的呻吟,惨叫,遍地肢残的尸骨,血肉横飞。

对于现在的丁浩,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两种颜色:到处正在溅落的灰黑以及其中夹杂着的夺目的鲜红,他的胸口已经被彻底贯穿,体内的器官被搅碎,喉中一阵甘甜,鲜血喷出,将他的胡子染成暗红色。如果不是靠着手中的断枪,他早就倒下,如果靠着最后的执念,他早就死了。

他真的不想死,他的孩子才一岁,换了这么多次尿布,自己还没听他叫声爸爸呢,可……自己好像撑不下去了,好不甘心,真的好不甘心,丁浩抬头望向天空,望向高高在上,宛如神明的达尔文,他算什么神,他有什么资格随意决定自己的生死,去你妈的神,他在心里骂道,好像还觉得不过瘾,看向手中的断枪,本来想体面点,至少站着死,可现在……去你妈的神!

丁浩用尽最后的气力,将手中断枪向上抛出,达尔文飘着空中,离地面不过十米,如果以前,丁浩随手一扔的距离,此刻却这般遥不可及,断枪终究没有碰到那个怪物,自己拼尽全力也没有伤对方分毫,丁浩凝望着天空的眼睛,也终究是没有闭,人虽死却不瞑目,这得多不甘啊,身体重重倒下,却终究没有倒地,一双大手将他稳稳扶住,他是小角色,却也是一个父亲,一个战士,还好,他是站着死的,帮主,我这次算是给炎狼帮长脸了吧,死的不丢人。

鹿籍轻轻抚下丁浩的双目,替他合上眼睛,看着战场上,炎狼帮一个个年轻的生命,以战斗的姿态倒下,无一人后退,鹿籍微微叹了口气,这次输的还真是彻底啊。

目前战局来看,无论是西市还是炎狼帮,都几乎全灭,元气大伤,只要鹿籍愿意,稍稍打压,十年时间,它们恐怕都难恢复昔日的荣光,以后冒险公会的帮会也只会有一个—岩熊帮。

对手死光所以成为天下第一的鹿籍高兴不起来,虽他明面上虽不屑于争所谓第一帮会了,但骨子里还是会将自己与其他帮会对比,可对手也仅仅是西市,是城府极深、颇有手段的杨德祖,穆明霄?那就是个小孩,未来可期,但现在想改朝换代,未免太早了些。

武昌有三大帮会,炎狼帮,西市,岩熊帮,可实力发展还是有些差异的,其中西市素来以杨德祖为核,步步为营,配合默契,岩熊底蕴是三大帮会最深厚的,在穆明霄初出茅庐之时,四庭柱已经是武昌赫赫有名的高手了,而炎狼,能在冒险公会有一席之地,完全是靠不要命和不要脸换来的,毕竟没人愿意惹一群不计后果,杀敌三百自损一万六,就算死也要对你做鬼脸恶心你的疯子。

炎狼帮虽战力不俗,但骨子里,鹿籍还是看不上这群乳臭未干,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的队伍。

但今天鹿籍发现,杨德祖虽是小人,却也是枭雄,其心机不知甩自己多少条街,西市比不上,炎狼帮……自己也是不如啊,炎狼帮众无一人投降,更无一人叛变,而自己这边呢?楚季,自己又何尝不知他的身世,又何尝不知他与杨德祖素有来往,但自己还是选择相信,不是相信他而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会是他甘愿追随的人,可……他还是选择了杨德祖,选择与武昌为敌,自己,岩熊帮,在识人用人留人这块,输了,输的很彻底,不过……不能输太多啊。

鹿籍仰头深吸一口气,感受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这是一个适合战斗更适合杀人的日子,当然,也适合杀神!

鹿籍举起手中巨魔锤,指向天空,指向达尔文,“岩熊帮的好儿郎,战场上,我不希望你们向我保证不会后退一步,我只希望,你们能对得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对得起自己脚下的土地!岩熊帮,出击!”

岩熊帮的战士们,口中不停的咆哮怒吼,一声声喊杀声,声势如惊涛骇浪,气势如劈波斩浪。

曲罢千军散,一锤抵万师。这是经历上次兽潮,世人对苏叶与鹿籍的评价,可鹿籍知道,苏叶靠着膝下绿绮琴音,当真是万人之敌,自己不是,能抵万师的从来不是自己手中的巨魔锤,而是自己身后的伙伴,是岩熊帮。

曲罢千军散,岩熊抵万师!

岩熊帮无一人畏战,爆发出来的战意比起炎狼也毫不逊色,鹿籍更是一骑当先,如下山的猛虎,手中巨锤呜呜挂风。猛踏地面而起,锤如乌云盖顶,由上而下朝达尔文狠狠砸去,“我不喜欢抬头看人,所以……麻烦你下来!”

鹿籍一锤带天地之势,如巍巍高山,势不可挡,就算是达尔文,自负的想单手接住,也吃了不小的亏,骨头在巨力随之凹陷,整只手臂弯曲成一个诡异的角度,悬浮在空中的身形微微下移,显得不在这么高高在上。

对鹿籍的无礼行为,达尔文也未恼火,只是微微皱眉,饶有兴致的看着他,说道:“这就是势吗?与天地共鸣,臣服于天,主宰于地的力量,虽与我等所悟不同,却也算殊途同归,很不错,你……死了怪可惜的,追随于我吧。”

鹿籍冷笑,“不好意思,能让我心甘情愿追随的人已经死了,如果你想让我臣服于你,那还请你……也去死吧!”

只见身后,吴岚羽小步助跑,四五步距离,手脚骤然发力。

低垂的手指轻按在剑柄之上,比鹿籍出手要慢,却也慢不了多少,甚至在众人眼中,她的出手时机是这般恰当,鹿籍话音刚落,吴岚羽剑已杀到。

鹿籍手中的巨魔锤挥舞如奔雷,而那吴岚羽手中的霏雪剑则快如闪电,在空中划过一道寒光,她身形悬在空中,出现在达尔文身后,碧绿剑鞘的三尺细剑出鞘,上斜向前,当头劈下!

“兰柳剑法?烟柳风帘!”

霏雪剑上,青绿色的符文迎风而动,绽放出一道道光芒璀璨的弧光剑气,几道剑气交相呼应,就像微风扶起的卷帘细纱,似形似幻,如烟尘下细柳般难以用肉眼捕捉。

此非魔法,更非幻术,而是单纯的一个字,快,纯粹的快!

这就是吴岚羽的剑,由柳叶刀法演化而来的剑,是天下一等一的快剑,可却过于扬长避短,追求“快准”而少了刀客剑士在战场上最重要的“狠”,若对手是一般人,吴岚羽靠着手中的快剑拦腰斩断不是难事,可…对手是有半神之躯的达尔文,少了股狠劲又哪能伤他分毫。

云霄剑斩在达尔文腰间颈部,这些对人类来说脆弱致命的部分,在达尔文却全然不是,剑气斩下一刹那,如金石撞击般火花四溅,剑微微哀鸣,吴岚羽握剑的虎口迸裂,满手是血,再看达尔文,只是在颈部留下浅浅细痕,手轻轻拂过,便再看不到踪影。

“很快的剑,让我想起一个后辈,一个远比我有出息的后辈。”达尔文淡淡说道,他经历过三名甚至第四名勇者的时代,漫长的岁月里,见证一个个传奇的诞生和陨落,无论一个人生前有多么强大,死后也不过一抹黄土罢了,反而是与他这般,不算强大,在历史上留下痕迹却也是转瞬即逝的人活了下来,而这是因为他懂得屈服,向比自己强大的人屈服。

无论是共济会还是魔王,臣服他们的强大得到庇佑,得到永生,在达尔文看来这就是生存之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无法理解这群人为什么要和他拼命,他自始至终动了杀意的,或许只有陵光一人,为了一只鸡牺牲这么多人,真是愚蠢啊,比当年与末世洪水抗衡的玄之勇者还要愚蠢。

“一个人寿命的缩短不是与时间,而是与思想的虚耗成正比,一旦思考过来,你们就会发现你们现在的行为有多么可笑,完全是在浪费生命,我的耐心已经用完了,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跪下,臣服。”达尔文看着眼前的人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给这群愚蠢的人类机会,或许是想起某些人某些事,安妮,我已经实现你的愿望,如今的我已经能主宰生命,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恩赐任何人永生,只不过……他们好像不愿意。

听到达尔文的话,吴岚羽看着鹿籍,笑了,笑得很轻松,快死了,有些话好像也没这么难出口,“抱歉,这位大叔,从我加入岩熊帮那一刻,虽没有纸面协议,但我心里暗暗发誓,要跟某人一辈子,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天也不是一辈子,鹿籍!你给老娘听好了,待会死的时候离我近点,别走散了,好一起投胎,这辈子你不娶我,下辈子我娶你!”

吴岚羽手一挥,霸气说道,她一直很喜欢鹿籍,明明长的一点也不帅,但就是看不腻,看了七年也不腻,不过……

吴岚羽一直没表白,她有她的骄傲,自己为了他,舍弃了柳叶门的一切,舍弃儿时持剑走天涯的梦想,留在武昌,付出这么多,表白这件事说什么也要鹿籍先开口吧,毕竟爱情从来不是一方的付出,同时,她也有些担心,自己开口后发现,只是一厢情愿,到时候连留在他身边看着他都做不到了吧,自己一定会马上离开,因为,自己有自己的骄傲。

吴岚羽平时很豪爽,女中豪杰,但在爱情这方面却扭扭捏捏,一副小女子做派,这些年也一直只是旁敲侧击,可奈何对方是个木头,再不说可能就没机会了吧,说出来好像有点晚,却不算迟。

鹿籍与苏叶斗智斗勇这么多年,互有胜负,说他傻就太冤枉他了,他不傻,怎么会看不出吴岚羽的心意,一个愿意等自己七年的女人,就算石头也被捂热了吧,可…自己这样的人,又哪里配不上这么好的姑娘。

虽鹿籍认林夕为大哥,其实所有人中他的年龄才是最大的那个,第一次与吴岚羽相遇是七年前,他四十二岁,而吴岚羽,年芳二十,足足差了一辈,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年龄是二者之间一道鸿沟,这些吴岚羽知道,也不在乎,甚至为了跨越这道鸿沟做出过努力,从开始对鹿籍的称呼大叔到前辈最后直呼其名,打扮也不在少女而是越发成熟,她在努力,鹿籍却在逃避。

在鹿籍眼里,年龄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己给不了她未来,因为他有一个必须要杀死的人,一个可能比面前怪物还强上千倍的人,他不想看到吴岚羽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的死流泪,更害怕这份幸福会磨平自己手中的剑刃,复仇的心。

不过今天,他好像没有这些顾虑,有些话,不说真的不会后悔吗?会吧,那就说吧。

此刻,鹿籍眼里只有吴岚羽,就像吴岚羽眼里只有鹿籍。

“这辈子,到此为止了,下辈子,我娶你。”鹿籍难得一笑,却实在难看,就像一个笨熊,可在吴岚羽眼里,却是丑萌丑萌的。

吴岚羽脸微微一红,有些发烫,就像中暑般,强掩扬起的嘴角,认真的纠正:“是我娶你。”

鹿籍一副傻呵呵的模样,挠挠头说道:“呵呵,一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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