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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2)(修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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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就是你的女婿了?你有问过我吗?”李涌故意的逗弄老米。

    “孩子的事情问你干嘛?你的思想不会那么老土吧?哦,对了,今年夏季可能会在达沃斯召开一次世界外科医生年会,我的一个学生要发表演讲,一个很不错的学生,你这个老师的老师是不是也要表示一下?趁机会带着儿子一起来吧!”

    得!绕来绕去,还是被米歇尔给算计了,李涌正想着找理由推脱,那边的老米又开口了,“我听说你儿子不是学医的?去研究什么古代学?我不懂,是不是更加深奥了?噢,顺便告诉你,那个年会已经获得你们官方的允诺,你除非是个人理由,还得站住脚,否则,你没法推脱,还有啊,斯内特似乎也要找你,他的事情更麻烦,我是这里先挂个号,免得被他给挤掉了。好了,我不耽搁你们两口子研究我女儿了,关于她的资料我已经让玛索给你老婆发过去了,你们研究吧!”

    人老成精,在这些家庭琐碎的事情上,李涌被老米算计的死死的。而且,人家老米很自觉的把自己的地位上升到“亲家”的位置,这个不管古今中外,那是一个理,你可以不给老米的面子,可你不能不给“亲家”面子啊!

    这一晚上,李涌被孙敏给折腾的一晚上都不得安生,一会一个问题,一会一个问题,什么将来孩子不能在海外定居啦,什么把老米两口子接到桂林啦,什么孙子孙女至少要一样一个啦,不能像凡凡一个人太孤单了。什么孙辈将来在哪里上学啦,最后还要起来给公公李江打电话,被李涌坚决的制止了,“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你自己不睡,还想叫老爷子老太太也陪你一晚上不睡啊?”

    孙敏没有李涌那个定力,李涌想明白了过后就睡了,可是孙敏睡不着,起来又反复的看两个孩子的照片,这乐的,一宿就没打算睡觉了。她要是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知道儿子被打得“脑震荡”,不知道会不会连夜坐飞机过去。

    同一天晚上,贝丽莎接到了安德森的求救电话,此时的贝丽莎正在与基金会的一些人讨论如何在香港开展工作的问题,哪里有时间搭理安德森?她根本不相信警察能把安德森怎么样,不过她还是建议安德森通过德国**去协调。

    于是,德国**接到了安德森的求助电话。德国**还是很尽责的,马上派员进行协调,还动用了**专职律师进入案件的调查阶段。可是当他们看到警方提供的证据后,律师第一个反应就是“咎由自取,无可辩护”。

    经过向警方申请,**三秘姬亚宁获许在医院里会见了安德森。此时的安德森是被软禁在病房里,门口站了一名警察。已经通知了安德森,在医院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其自理。光这一项,安德森已经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呆不住了。

    “我是德国**三秘姬亚宁,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干蠢事吗?”

    香港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但凡是在香港的大公司里,华人职员都要取一个英文名字,什么妮娜啊比尔的。在公司里,很少有人叫你的中文名,多以英文名相互称呼,这种趋势也慢慢的流行于国内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个英文名都不好意思打招呼,反正是起着玩,一些中学生从学英语那天开始就给自己满世界的找英文名。而反过来,在香港的外国人,不管他的外文名字有多长,有多少前后缀,他们都要很正式的找人给自己起一个中文名,绝对不是那种像是写文章起笔名或者化名那样随便,比如,最后一任港督“肥彭”就是在临上任之前才有了“彭定康”的名字,还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其实他原来的英文名字叫“克里斯托弗。弗朗西斯。柏藤”,在香港,有几个人知道他这个名字?可说起“肥彭”就没人不知道了。三秘姬亚宁其实也是他在香港起的中文名。

    “我没有干蠢事,我在追求爱情,这有错吗?谁不是这样?”安德森大义凛然的说道,“是那个该死的中国人使诈,是他弄伤了我,我一定要告得他倾家荡产。现在我需要德国**的法律援助,无论如何你们要帮助我,我需要。”

    姬亚宁看着眼前这个“垮掉”一代还真是无语,他皱皱眉毛问道,“你能告诉我他们都是谁吗?你知道他们多大年纪吗?你知道你在香港触犯了法律吗?”

    连续几个问题,安德森的脑子有些不够使了。这小子在德国是学历史的,而他最热衷和最崇拜的就是第三帝国史。对于其他的,这小子简直就是白痴一个。

    “我是你的辩护律师魏柯特,这是我的简单资料,你先考虑要不要我来担任你的律师,然后我们再谈。”**的律师魏柯特拿出了几页纸递给了安德森。

    此时的安德森只能用右手接过来,可是他的右手并不灵活,当时警方还对他说,“幸好你是伤了左手,对你的生活影响不算很大。”殊不知,这个安德森就是个左撇子啊,伤了左手对生活的影响不是不大,而是很大,因为这小子一根筋,平日里干什么都是左手,至少他现在翻看资料就很别扭,就不得劲。

    随便看了几眼,安德森就说了“我没有问题,我希望你把对方告倒!”

    “你没有问题我有问

题!”魏柯特弯下腰来用他那锐利的目光看着安德森,“你想告谁?你知道他们是谁吗?你知道整个事件中你是个什么角色吗?实话说,我真不想替你辩护,可我是**请来的常年法律顾问,这个活我无法推辞。但是,我要预先告诉你,以你的罪行在香港至少要被监禁半年以上,这还要看受害方的意愿,看你承担的民事赔偿的能力,你以为你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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