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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魏帝曹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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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梦是一条道路,终点是深不可测的潜意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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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髦亲自来到镇抚司诏狱后,看到王修已经被打的血迹斑斑,面目全非,甚至有些不成人形了。

不过对此,曹髦却无半点同情。

想想那日,他那么随意夺人性命,连眼都不眨一下,可见随手杀人这种事他早已习以为常。

这种视人性命如草芥的混蛋,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汝还认识朕吗?”

“你…你是…”,王修有气无力的努力发出声音,似是认出了眼前之人,就是那日不肯给自己面子去喝酒,并最后让自己大为光火从而杀人的“曹公子”。

他当然也已经想明白,为什么会被抓到这里遭受酷刑,恐怕也是因此事的原因。

“没错,汝有今日,实属自作自受,但朕今日来不是为了看你笑话,是想告诉你,你还是果断认罪了好,朕保证只要你一人性命。”

王修是被锦衣卫以谋逆罪名抓来的,不过这是锦衣卫自己罗织的罪名。

之前李同得到命令后,带领锦衣卫们调查了三天,但这王修吧,虽然形骸放浪,不过除了杀了自己家奴这种算不上违背魏律的过错,还真短时间内找不到其他罪责。

于是,认为该为皇帝排忧解难的锦衣卫千总沐剑,就以谋逆之名逮捕了他,并带到诏狱刑审。

但偏偏这个王修还挺有骨气,没丢琅琊王氏的脸,受尽酷刑,以至奄奄一息,也不肯承认自己有任何谋逆行为。

虽然对于锦衣卫这种罗织罪名的方式,曹髦很是反感,但王修这个人,曹髦是一定会杀的,原因有两条。

一是,那日他随意杀人的举动,给曹髦的触动太大了,他必须给那侍女抵命。

二是,他经营的笔墨纸砚的产业,只要朝廷拿过来经营,就能解决不少贫寒士子入学的问题。

所以尽管这种罗织罪名的行为,多少是有点丧良心的,但不管怎么说,他随意杀人,确是实实在在需要偿命的罪过。

看着奄奄一息的王修,依然不言语,不承认罪责,曹髦有点无奈,于是只得换个说法,继续劝道:

“朕实话告诉你,你是必死的,因为杀人偿命!”

“不过朕暂时无法以此给你定死罪,不如这样,你承认你犯了杀人纵火之罪,这样你既不用继续受这刑具之苦,能够早日解脱。

更不用因为谋逆大罪,牵累族人,而你经营的那些产业,也将在你死后被朝廷抄没,用来为大魏办学事业做贡献,也算是你死前的最后积德了。”

曹髦这么说,也是因为前几日,刚好城东有一酒肆发生大火,大火被扑灭后找到十多具尸体,后经探查发现有数具尸首有致命刀剑伤,判断是被杀死后,再被纵火掩盖现场的,目前凶手尚未被抓到。

于是曹髦觉得可以利用这起案件,来解决王修不肯认罪的问题。

曹髦先是下旨命令由锦衣卫镇抚司全权负责酒肆杀人纵火案,然后再打算逼迫王修承认是此案的元凶,等锦衣卫抓到酒肆杀人纵火案的全部真凶后,再一起处决掉。

之所以要这么麻烦,是曹髦觉得,王修宁愿忍受酷刑也不绝肯承认谋逆之罪的原因,是因为谋逆罪名太大,他担心会牵累到族人。

如果是如此,不如就给他换一个,既能依罪处决他,又能抄没其家产的罪名,正好这个杀人纵火的罪名,就甚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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