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书页

城荼

关灯
护眼
第二十二章 风声萧瑟(2 / 2)
书签 书架 返回目录
最新网址:m.irrxs.com

        黑嫂:“你这咋还跟我客气上了?”

        慕急:“不是客气,就是真心的谢谢而已。”

        黑嫂看了看他,没再说话,心里面像跟把绷紧的弦拉了一下似的发疼。

        慕急一进屋,她就看见了明晃晃的巴掌印,慕急的整个左脸又红又肿,眼睛也泛着红。

        她明白自己的儿子,自尊心极高,她不愿意去扯开自己儿子的伤疤,也不愿意看到儿子在自己面前羞愧。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捅破这个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一样,只能旁敲侧击的告诉自己的儿子,他还有爱他的母亲,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扛着。

        她心疼慕急,可她也知道作为一个母亲,最为一个这样的大家庭里唯一的女人,她应该做的,是不偏袒任何一个儿子,而且对最懂事的孩子,更加严厉的去对他,可能,最后指望的上的,也就只有慕急这一个孩子了。

        她也知道慕急一直想去上学,慕急喜欢学知识,可是她也没办法,幕家已经有一个去上学的慕阮了,慕瘸子能让一个孩子去上学已经很不错了。慕瘸子本就看不上读书的人,他认为读书的人是最没用的人,最没本事赚大钱的人才会瞎了眼去读书,按他的话说,读书有个屁用。

        在黑嫂的苦苦哀求下,他让慕阮去读书已经很不错了,他不可能让慕急再去读书的,所以,她一个女人又能怎么办呢?

        夜里两三点多,所有人都渐入梦乡,慕急悄摸地从慕阮身上跨过,走下了床。

        他走到柜子旁边,从里面取出了申濂今天给他的汗衫。

        夜晚的风还是挺冷的,可能是入了秋的原因,风吹到脸上也没有了以往的热气。

        他把汗衫放在木盆里,里面接了点水,把汗衫放到搓衣板上,开始搓洗。

        钟明义见到了戈芦,又重新守起了摊位,不知道为什么,戈芦没了之前那般的嚣张跋扈,反而成了畏畏缩缩的样子。

        翌日的太阳一点点爬上来,爬到屋顶,爬上树梢,钟明义抬头望了望头顶的阳光,呼出一口气,内心感叹道:今儿这天气是真好呀,可千万别像昨儿个一般下那么大的雨…

        钟明义把摊位支好,从旁边的一个大编织袋里掏出一件件衣服裤子,先把裤子摆在底下,再拿出衣服摆在裤子上面。

        摆完衣服,钟明义站在摊位跟前。近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皮肤很痒,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拉起衣服一看,一坨坨红色的小疙瘩遍布全身,想来可能是因为太潮湿而起的。

        钟明义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从头到尾,戈芦是一天都没有来守过摊位,他只是隔几天把从外地进来的衣服放在编织袋里,第二天给钟明义送过来,其余时间都不见他的踪影。

        钟明义从早上天蒙蒙亮就开始守摊位,一直守到晚上十二点,这期间,没有时间吃饭,没有时间睡觉,连上厕所的时候,也是他把摊位又收起来后提着一大袋子衣服裤子去上厕所,一天到晚只在中午吃饭,吃的是自己前一天就早早买好的饼子,又干又硬。

        钟明义时常想起章彩儿做的馍馍和饭,章彩儿永远会把家里做的最好吃的拿给他。

        可他不想待在这里,就能不待了吗?他需要钱,他干了这么多天,他需要拿钱,他必须拿到钱。

        钟明义站着站着,便想到了钟明诚,他的弟弟。

        他这个弟弟,是他看着从一个小不点长到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从跟屁虫到青少年,从青少年的娶妻生子,再到工作和生孩子,每一个阶段的钟明诚都是他亲眼看着过来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从何时起,跟在他身后的小跟屁虫离他越来越远。

        是什么时候呢?

        当初钟家的老爷子老太太丢下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后便相继去世,钟家的大儿子钟漠离家出走,二儿子钟鸿和三儿子钟龙分家立业,分村而住,女儿染了脏病,年纪轻轻便已经去世了。

        钟鸿年轻时长的气宇轩昂,清朗俊气,在二十岁那年便取了宁乐村最漂亮的姑娘,也就是钟明诚和钟明义的妈,结婚后,她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后便因为体弱多病,救治无效而去世。

        媳妇儿死后,钟鸿便担起了又当爹又当妈的责任,家里面的我重担一下子落到了他的身上,他虽然有个工厂里的工作,但家里六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要吃饭,他便在工作之余捡点破烂,编点竹筐。

        后来,老大女儿钟元被嫁到宁乐村东边最富庶的一户人家,老二女儿钟丽被嫁到宁乐村后边的一座山上,老三女儿被嫁到一户不富也不穷的人家里。

        钟明义从八岁起,便开始帮扶钟鸿,他知道,父亲一个人养活一家不容易,所以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上了一年级的半学期后便主动跟钟鸿说,他不打算念书了,他打算帮扶钟鸿,拉扯家里的妹妹,让弟弟去念书,以后他们家有一个念书的人就可以了。

        钟明义还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一年级班主任跑来家里,拉着钟鸿的手,让钟鸿不要放弃钟明义,让钟明义继续念书,还说钟明义睿智聪明,踏实认真,写的一手好字。

        但是,当钟明义看到钟鸿那双结满老茧和布满冻疮的手时,便放弃了继续念书的想法。

        自此,钟鸿便开始帮起了钟鸿,钟鸿的压力减轻了不少,可只有钟鸿明义自己知道,他是有多么渴望去念书。

        钟明义的长相随了钟明义,刀锋剑眉,浓眉大眼,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村子里同年龄的姑娘看上他的多了去了。

        最后,还是钟鸿拿的注意,娶了宁乐村当时最漂亮的女子,也就是拿宁乐村西边的章彩儿,年轻时的章彩儿可谓是沉鱼落雁,高高瘦瘦,所有人都称他们俩是郎才女貌。

        对于当时的钟明义来说,结婚是一件费钱的事,除此以外,他别无他想,甚至没有跟章彩儿见一面,便娶了她。

        三分天注定的姻缘便也打开了帷幕。

最新网址:m.irrxs.com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