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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开局献策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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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有的放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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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三个大男人刚见识了李飞白的捞钱手段,理所当然地想要接近接近,不再考虑他做官的地位,把李飞白请到了座位上。

        说实在的,李飞白实在是舍不得和这几个人吃,这几个人都太装腔作势了,都是极其虚伪的,根本就没有什么真实性可言。在我的印象中,他们都是官,有的还挺牛。官能不能吃饭?这本来不是问题,关键是吃什么饭呢?谁让人家是官啊!但谁让人当官他为民,既令再勉强也要入席赴宴。

        外面工房书吏王要俭一看就懂了,须知做官的只是和做官的人共进晚餐,有谁看过和一个老百姓共进晚餐呢?王要俭笑着说:”你也是老百姓啊!””是呀,我就是老百姓!我都有饭吃了。””你是个官吗?”王要俭回答道。用一句难听的语言不就丢了脸了?但他所见到的情况却是,那些平日里高处不胜寒的大老爷们,谁也不感到丢了脸面,都笑着迎接。

        大概是因为和镇抚大人打过交道,马坤安排他在自己的桌子上吃东西,还叫他和自己并排坐着。

        王要俭侧过身子轻轻地说:“马首领!李飞白的来路究竟在哪里呢?”

        马坤伸筷子夹着菜边说:“可有啥来路呢?个商人而已!”

        王要俭百口莫辩。在明朝以前,人们对商人的认识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是“无商不奸”,“唯利是图”一类的人。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好观念。士农工商自古至今商人身份低下。大明开国之初,太祖皇帝连商人都规定只可以穿着一般服装,敢于稍微好一点,就是杀头之罪。时下,商人依仗富可敌国,身份抬升不少,与官相见还可以谈笑风生,但与官同桌共进晚餐一事呢?也许是的,总之,他没看到。

        一个商人,可以与镇抚大人并肩而行,相携同行吗?一个商人可以和县令大人商量事情吗?一个商人能和县丞大人一起喝酒聊天,一起去打柴。这不是天方夜谭吗?一个商人能够与太守大人同席饮酒,共进午餐?那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啊!一个商人可以和县令大人同席赴宴,相陪伴的大人也笑而不嫌弃?没办法!

        王要俭暗道:“商人?骗鬼去了!”但他又不敢辩驳马坤的说法,毕竟家里都是衙役首领了,而他不过是工房书吏。王要俭到李飞白家去打了几次架子,李飞白笑着说:“我也是一个打过架的人。他心中下定了决心,今后借一起打由头和李飞白再走一趟。

        李飞白像坐针毡似的吃过晚饭就和几个大人们告辞走了。走在前面的李飞白发现,他们身后不远处有个村子里有个叫“济渎”的地方。他顺着村西头拐进一条小巷。他知道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地方。等到走出济渎庙大门时,全然不见官员,身上那股不得劲也就全然不见了,有一种重新获得新生之畅快感。他快步走着,先拉着驴子撤退,再跑向铺子。

        侯艳敏辞行走的时候,曾经问过他铺子的位置,说要尽快搬家。侯艳敏是个地道的山东人,平日里喜欢到济南去走走。因为她从小生活在那里。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但他最爱吃的就是济渎庙的小吃。他担心在济渎庙待久了,侯艳敏也在铺子前等了很久。再说,既然已经过了饭点又让这个小姑娘饿着,也是一种罪。

        等铺子里的时候,却见不见有人在等着,只在门口放了两口大盒子。那是个什么样的屋子呢?他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的房子。屋里有两个大柜子:一个是衣柜,里面装满了衣服和被褥;一个是书柜,里面装着许多书。盒子也不上锁了,拆开一看,拗不过盒子里装满了衣服,拗不过文房四宝和各种关于画画的书。

        别问了,那两口盒子都属于侯艳敏。人们已经不在,也许在吃,也许在到处游荡。这不,她又给自己的箱子添置了新的钥匙——钥匙上有一个红色的小方孔,上面写着“侯艳敏”三个字。这两个字很特别,让她很兴奋。可是箱子不上锁地丢在铺子门口,这个小姑娘心里也太大了一点,不怕过往行人偷吃吗?

        他推开门把盒子搬到了铺子。箱子是他从邻居家买来的。他把箱子放在地上,就开始搬了起来。很快,箱子被搬动得七零八落,但是还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感到不舒服。刚搬来了第一只,正搬来第二只,家里来了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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