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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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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双贱合璧(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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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场人物:

    主脚:诚心、胡涂

    龙套:张丹丹、猪脚大王、余胖胖、李狗蛋、大甩锅、刘大粪、低头卒、珊瑚糖

    引子

    俗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诚心和胡涂这两个人就在华山论贱中脱颖而出,成为了“无敌战神”。

    诚心和胡涂这俩“无敌战神”的“光辉事例”吃瓜群众历历在目,一回想起就恨不得把他俩掐死,一手扼住一个命运的喉咙,一手掐死一个。

    一个课间,诚心和胡涂想了个天衣无缝的犯贱计划,准备整蛊下一天到晚都在一惊一乍的张丹丹(龙套)。

    介不,诚心和胡涂悄悄摸摸地跟在张丹丹身后,胡涂率先冲上前去,拍了拍张丹丹的背,趁她没反应过来,又一把按住她的肩膀,强迫她正视前方,顺带还用手将她的眼睛撑大。

    而“亚洲歌王”——诚心则跑到张丹丹面前,竖起中指摸摸鼻子,弄弄眼睛,挑起眉得意忘形的朝着张丹丹吐了吐舌头,挑衅的意味十足,语气中尽显猖狂:“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啊~我鼻子有点汗,哎呀,我眼睛有点痒。你‘削’起来真好看~像厕所的粪一样~你看起来真好笑~像圈养的猪一样~一想到你,我就呕~呕~”诚心做完还不忘转过身,撅起个大腚子,左扭扭,右扭扭,见张丹丹压根儿没什么反应,还肆无忌惮的拍了拍撅得老高的大腚子。

    胡涂连忙闭上了自己用24K纯金打造的眼睛,生怕看到诚心那副贱贱的样儿,把中午吃的饭都喷出来了,但还是悄悄地眯着眼,拉开一条缝,看到诚心气焰嚣张撅着大腚子的模样,只好摆出一副肉笑皮不笑的样子。

    确认过眼神,她遇见了贱的人。俩人见“天时地利人和”占全了后,撒腿就跑,徒留张丹丹一人“暗自神伤”,好吧,说实话,是口吐芬芳,然后陷入血雨腥风,请勿打扰。

    张丹丹委屈吧啦表示:我不是草船,你们的贱不要往我这里放!

    名字

    诚心和胡涂肯定不是本名,只是一个外号。诚心在前,胡涂在后,看来他们是诚心想要胡涂一时,后悔一世啊!想来也确实如此,两人时常犯贱,不怕贱人多,就怕贱人凑一窝!

    “哎呀,你看看你的小胖腿,再看看我~你不要多想啊!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是诚心想让你好!就是难听了辣么一点点~你一定不要自卑……(此处省略一万字)”由于诚心常常酱紫阴阳怪气,说什么都用诚心,让人觉得他是成心的,外加他名字里正好也有诚,所以“诚心”这个外号就传开了……

    “你这个橡皮怎么可能是我拿的!是谁拿的?这我怎么可能知道呢?反正我肯定不会告诉你是我拿的!我才不会那么傻呢!等等……你今天吃了吗?我,我收回我刚刚的话,我……”胡涂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常常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让人觉得一天没带脑子,由于他的名字里正好有个胡,胡涂这个外号就广为流传……

    吃瓜群众笑称:“哎呀,连说话都贱气横生,真是双贱合璧,相贱恨晚,再贱不难!”

    中国那么多兵器你不学,偏学剑; 上剑不学学下剑; 下剑招式那么多,你学醉剑; 剑铁剑你不学,去学银剑! 终于,你练成了武林绝学:醉银剑!

    最后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剑人,剑仙不当,剑神不做,非死皮赖脸哭着喊着要做剑人!

    三弄猪脚

    胡涂喜欢趁猪脚大王(龙套)不在的时候,偷偷摸摸的拿她的东西。

    有一段时间,猪脚大王天天丢橡皮,她一直纳闷到底什么情况,直到一次猪脚大王往右一瞥,瞅见胡涂有一块橡皮跟她丢的那块不能说是毫不相干,只能说是一模一样,连橡皮上的“疤痕”都一毛一样。

    “喂!胡涂你这一块橡皮擦哪来的?是你自己买的吗?”猪脚大王试探性的问道。

    “当然是聪明机智的我捡的啊,怎么了?这橡皮是不是还挺乖的?嗯,不愧是我,不一样的烟火,哈哈哈!”胡涂得意洋洋的对猪脚大王说。

    “那你为什么不交给低头卒啊?”猪脚大王强压自己的怒火问道。

    “就这么一块小橡皮没必要吧!”胡涂耸了耸肩膀,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那你捡到的时候至少大喊一声,问问失主是谁啊!没人要的话,你再据为己有也不迟啊!”猪脚大王极力劝阻,想让胡涂迷途知返。

    但胡涂却不为所动,不撞南墙不回头,一脸不屑的说:“就这么丁大点的橡皮,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呵呵哒。”

    猪脚大王大喊道:“快点把橡皮还给我!”

    “呵呵,原来这橡皮是你的呀!怪不得这么着急呢!”胡涂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所以,现在可以还给我了吗?”猪脚大王强忍自己的怒火问道。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心平气和,猪脚大王心中一直默念:“忍者无敌!橡皮平安归来就好,不要浪费心情,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从我捡到橡皮的那一刻起,橡皮就属于我了,而且你有什么方法证明是你的?”胡涂开起了耍赖模式。

    猪脚大王被他这一波操作搞得无语遭了,不想和这个呆子说半个字,可落在胡涂眼里就是她无言以对了。

    胡涂见此便十一分得意,挑衅的说道:“哈哈哈,你无言以对了吧!就算它真的是你的,也别指望我还给你。”

    猪脚大王的怒火直冲天灵盖子,愤怒地说道:“其实吧!我是一个善变的人,我也觉得一个橡皮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你就为之付出代价吧!”

    于是乎猪脚大王果断地拿起书,追了胡涂三个课间。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记得那阵子吃瓜群众兴起自动铅笔的潮流。

    猪脚大王也不搞特殊,而用自动铅笔就需要笔芯,于是她斥3.5块大洋的巨资买了一管五颜六色的笔芯。

    下课,猪脚大王刚接完水回来,就看到了惊为天人的一幕:胡涂把断掉的笔芯放进嘴里,嚼了好几下,一口吞了下去,胡涂的神态好像在无声的说:“阿西索!(美味)”

    当时猪脚大王好一个美丽的震惊花,眼睛瞪得像铜铃,耳朵竖得像天线,连忙问道:“胡涂,你啥时候这么傻啦吧唧的了?你不会想不开了吧!”

    猪脚大王都不放心地看着他,发现他啥事儿没有,猪脚大王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是落了地。

    然而,事实证明猪脚大王大石头落得太早。

    接连几个月,胡涂不是在偷猪脚大王笔芯的路上,就是在吃笔芯的路上,导致猪脚大王三天两头就买笔芯。

    后来猪脚大王好不容易盼来换座位,可“厚颜无耻”的胡涂还是不惜长途跋涉80分米来吃猪脚大王的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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