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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眠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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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列颠风云(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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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起耳朵,仔细分析着目前的局势。

        “……噢,是的。这是天主保佑……当然,还要多亏您出色的指挥……是的,是的,我认为没错……我的意思是,国王和王子已经被俘,我们已经胜券在握了!”  随着贵族们开始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交谈,郅牧也渐渐开始了解这个世界。

        “似乎,这个国家的国王和王子都已经成为俘虏……那还打什么?这不是已经结束了吗?”郅牧对此深表惑。

        “还有,英格兰……难道我这次是来到了中世纪的英格兰王国?可是跟据乐章的翻译,这些家伙说的却是法语……”这就是郅牧不了解的知识点了,以当时不列颠尼亚的文化背景来说,英格兰贵族确实以说法语为主。

        “总之,这至少可以证明,这是近似欧洲文化的某个地方。我选修过世界史,姑且也算有一丝主场优势吧……”

        随着葡萄干布丁和法式苹果派被摆上餐桌,宴会的气氛达到了高潮。宾客们应和着吟游诗人的音乐载歌载舞,到处都充满了甜腻的芬芳。

        郅牧还沉浸于这快活的空气中,突然感受到一束锐利的视线。他急忙回过头去,却只能看到带着羡慕眼神的仆人们。

        “刚才我的【感知】技能被触发了,是谁在盯着我?跟据乐章的提示,这是一项阵营对抗任务,或许还有其他的轮回者就隐藏在宴会中!”

        “我刚刚那一下已经暴露了,看来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学习……”  郅牧暂时收起沮丧,继续冷静的分析道:“乐章是遵循规则的存在,既然祂认可这是两方对抗的局面,那就说明两边还有的打。或许,我不应该冒然加入这看似强势的一边。”

        “我要耐心等待,等到那些忍不住的家伙先跳出来。如果有什么毛遂自荐、单骑救主之类的家伙出现,那势必是轮回者伪装的。”  郅牧一边装作快要流口水的样子,一边飞快转动大脑。“如果这里真的是古代的英国,那么中世纪的决定性力量应当是铁与血、甲胄和战马。我有手枪在身,自保绰绰有余,一定要苟住!”

        时间在欢快的氛围中悄然流逝,教堂的钟声响起,奢华的午宴结束了。

        “好了,小伙子们,把餐具都收起来吧,你们可以去楼下用餐了!”老人吩咐道。郅牧这才注意到,之前悄悄提醒自己的老人似乎是城堡内的管家,而他和其他仆人都说古英语。

        郅牧等人默默收拾着狼藉的桌子,将脏兮兮的盘子堆在一起。“这些贵族也没有看上去那么文明嘛,不愧是中世纪。”郅牧腹诽道。很快,他们从二层大厅的侧面离开,沿着建筑外部的楼梯下去,先到达平坦的广场,再排队来到一层的厨房,而此时郅牧也终于窥见这里的全貌——

        “放眼望去是连绵的山川,青翠的夏栎点缀其中。近处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如果凑近些观察,还有鱼儿在其中灵活的游动。再靠近些,则是石头垒成的高塔,再仔细看去,应当是一座诺曼风格的城堡,即高大、笨重、砖石结构并带有拱形的大门。”

        郅牧回过神来,望向正在自言自语的吟游诗人:“先生,您刚才用的语调和韵律很特别,您是在为这座城堡作诗吗?”

        “噢,亲爱的伙计,我还远远达不到那样的高度,我只是想在去过的每个地方留下纪念……我是说,等我再攒一些钱,我想我会找牧师学习读写,再买一叠羊皮纸,把我今天想到的话语记录下来!”年轻的诗人带着憧憬的表情,畅想着美好的未来。事实上,在这个民智未开的年代,读写可以说是一项体面的技能,甚至连很多贵族都大字不识一个。

        “哦?这确实是个美好的想法,我想,这个行当的收入应该不错?”  郅牧继续问道。

        “嗯……倒不如说是某些幸运儿会过得不错,这是‘短斗篷’亨利给我们的念想……抱歉,我应该称呼他为‘亨利二世’来着。在距今大概八十年前,他曾经赐给某位吟游诗人一块土地。这还是挺令人感动的,不是吗?”

        “亨利二世?似乎听过,但又记不起来……”

        “我还是第一次听闻如此慷慨的国王。”郅牧附和道。

        “是的,是的。我是说,他可能比不过他的儿子‘狮心王’,但作为金雀花的开创者,至少比如今这位亨利三世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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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雀花王朝?”郅牧顿时明悟:“我知道如今是什么时代了!被称为‘狮心王’的理查一世是亨利二世的儿子,而如今已经是他们死去的几十年后了……辉煌的十字军东征近乎落下帷幕,文艺复兴、黑死病,整个欧洲世界正处于变革前夕……国王和王子被俘虏……是说亨利三世和‘长腿’爱德华吗?”

        跟据郅牧的记忆,大约在十三世纪早期,亨利三世为了给次子谋取西西里国王的头衔,选择与罗马教宗达成协议,出资加入了一场与他无关的战争,这导致贵族们需要背负大量额外的税金。最终,以西蒙·德·蒙德福特为首的贵族派揭竿而起,在1264年的刘易斯战役中击败了保皇党,国王和王子惨遭囚禁,被迫将权力交给一个由十五位贵族组成的议会来领导政府事物。而就在一年后,形势急转而下,爱德华王子成功逃离,接着领导军队在伊夫舍姆杀死了西蒙伯爵。

        “如果一切跟据史实进行,那么爱德华将会是最后的赢家,我是否应该去追随他?”郅牧不由得一阵喜悦,在众多的任务世界中遇到一个勉强熟悉的故事,无疑大大加深了自己的存活率。

        看着郅牧的神色变化,诗人自嘲的笑了笑:“抱歉,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他的眼神有些怜悯,似乎在为郅牧的仆人身份感到哀伤。

        “对啊,我还只是个仆人……或许没有自由离开的权力……”现实给郅牧泼了一杯冷水。

        “放宽心,或许你无法看到威斯敏斯特的雄伟,也不能领略威尔士山地和苏格兰高原的风光,但至少这里很安全,骑士老爷和神父大人们会保护这里不受魔鬼侵犯。”

        “我……我不怕魔鬼,那些只是传说。”郅牧下意识回应道。

        “什么?你在说什么?慈悲的主啊,请你原谅这个冒失的年轻人吧!我说你……好的,罗杰是吧?你是睡昏头了吗?”诗人突然变得很气恼:“你难道看不见广场上吊着的是什么吗?如果你有空,就去村庄里的广场看一看!”随即他拿起木制的碗碟,给自己舀了一大勺香浓的兵豆汤,就着粗糙的黑面包享用起来,不再理睬郅牧。

        此时终于轮到郅牧了,他一脸蒙圈的看向健壮的厨娘,却被恶狠狠的骂到:“你这懒惰的、愚鲁的臭小子!难道还要我帮你盛饭吗?是否还要叫你一声‘大人’呢?”郅牧此时才反应过来,他效仿诗人给自己盛了一样的东西,灰溜溜的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豆子汤里似乎有泥土的味道,寡淡无味。既没有盐,也没有酸味和甜味……黑面包有些潮湿,有点像在吃沙子……我的嗓子被划的有点痛,看来必须泡软了才能下咽。”这就是郅牧在中世纪的第一餐。

        “大人和爵士们正准备午睡,你们可以去忙自己的事情了!”随着管家的吩咐,仆役们迅速的拿起耙子和草叉离开了城堡。郅牧注意到,在中午的宴会服务项目时,这些人总是一脸木然,但当他们被宣布解散时却又恢复了活力。“他们应当是临时雇佣的村民,如今这个时代恐怕还不允许这么多名脱产的服务业者出现,所以还要回去种地。但我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田地,也不清楚自己住在哪里……正好借这个机会去村子里看看吧。”  城堡作为贵族的权力中心,许多房间都被禁止进入,郅牧只好先去周边探索。

        郅牧沿着葱郁的小路一直向下,很快就离开了城堡的范围,而远处的村庄也愈发清晰起来。大量由石墙,泥地和茅草屋顶组成的房子遍布此处,一时无法判断它们的用途。

        “布衣、棉甲、即使是领主也只有锁甲,坚固的板甲要到下个世纪才能发明。总的来说,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什么能防的住枪械。”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小村庄,巡逻的民兵、精明的商人、勤劳的农夫,如同电影画面一般展示在眼前。“咦,居然把绞刑架放在村子中央,依靠残忍的处刑来震慑民众,不愧是中世纪……”郅牧一边分析一边吐槽,很快,他来到了广场中央,而他的表情也突然在此刻凝固。

        “当啷!”郅牧用于伪装的锄头掉落在地。作为一个村庄来说,这座绞刑架算不上可怕,不过是几根木头累成的台子,再带点血迹罢了。但在郅牧眼中倒映出的,却是宽厚的蝠翼与粗壮的蹄子——毫无疑问,那是一只不属于人类世界的生物。

        郅牧此时终于明白为何诗人不再理睬他,而他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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