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书页

失踪八年,回归就被师姐骗去同居

关灯
护眼
第21章 物是人非,伊人如故(1 / 2)
书签 书架 返回目录
最新网址:m.irrxs.com

“你说什么?”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这是我李家的产业,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凭什么?”

李文轩不屑地冷笑道。

“就凭我是八年前被灭韩家的幸存者!”

“就凭这是我韩家的产业!”

“就凭这是我妹妹韩晶晶,最宝贵的东西!”

“就凭我是韩夜!”

韩夜一字一句地说道。

声音不大!

却,气势十足!

本就是属于他的东西,他自然要拿回来!

李文轩瞪大了眼睛:“你……你是?”

何莉和唐国强吓了一跳!

该死!

这个蠢货,怎么在李少面前自曝身份了?

搞不好,会让他们也是受到连累的!

“原来,这个地方以前是韩家的产业!”

唐佳怡攥紧了小粉拳,心里也为韩夜打抱不平,“难怪韩大哥突然这般愤怒,这商场根本就是被抢来的!”

李文轩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看向韩夜,眼中带着一丝恐惧道:“你……你之前说,李管家是你杀的,难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韩夜冷笑:“你觉得我像开玩笑吗?”

轰!

宛如五雷轰顶,李文轩傻眼了!

看来,这个人真的是杀掉李管家的恶徒啊!

打败了九阶武者巅峰的家伙,近在眼前!

他有些害怕了!

毕竟这可是连李牧都杀死的人啊!

“回去跟你李家的人说,把这个泰盛商场,立刻转给我。”

“还有什么欠我韩家的东西,你们都老老实实吐出来。”

韩夜一字一句地说道。

李文轩心中恼怒。

他咬牙道:“韩夜,你狂什么狂,不要以为杀了一个李牧,就能跟世家抗衡!”

“我告诉你,这商场已经是我们李家的了,你想拿回去,绝对不可能!”

韩夜淡淡道:“这事由不得你一个小辈做主,回去告诉你家大人,不想被灭族,就乖乖把东西交出来。”

李文轩气得不行,破口大骂:“韩夜,你算个什么东西!”

“你不过就是一个苟活下来的孽种!”

“当年能灭你韩家满

门,现在灭了你,也是易如反掌!”

韩夜眼神骤然变得阴冷无比!

一步上前!

啪!

一巴掌,狠狠打在了李文轩脸上。

“啊——”

一声凄厉惨叫!

李文轩的身体在空中转了几个圈,重重落地。

“李少!”

何莉和唐国强大惊失色,吓得脸都白了!

慌忙跑过去!

一看,李文轩的脸上,全是血!

他的嘴巴,直接被打歪了!

只能无力地张开,根本说不了话!

凄惨无比!

“韩夜!”

何莉站起身,激动地吼道,“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把李少打成这样,他可不比李牧,他是真正的李家子弟,你知道打了他的后果吗?”

“你这个灾星,你打了李少,万一李家迁怒我们唐家怎么办?”

唐国强也是愤怒地质问。

韩夜一脸平静:“放心,李家敢找你们麻烦,你们跟我说,我去对付他们。”

“你,你太狂妄了!”

唐国强摇头哀怨道。

“佳怡,快打电话叫救护车,如果李少出了什么三长两短,我们都得倒霉!”

何莉道。

而唐佳怡,却是无动于衷。

“你倒是打电话啊!”

何莉急声道。

“我才不打。”

“他这么侮辱韩大哥,完全是自作自受!”

“他明知八年前的事,对韩大哥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还在他伤口上撒盐!”

“这样的坏人,哪怕是被打死了,也是死有余辜!”

唐佳怡娇哼一声,说道。

“你——”

何莉惊呆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平日里乖巧懂事,最听他们话的女儿,居然会说出这般话!

都是韩夜!

都是韩夜把她变成这样的!

“喂,是120吗?”

唐国强已经拿起手机,想叫救护车。

但他话才说一半,却是蓦然愣住!

只因为韩夜竟走到了李文轩面前。

直接一只手,把他给拎小鸡似的,从地上拽了起来!

“韩夜,你想做什么!?”

何莉吓了一跳。

“他侮辱我韩家,该死!”

韩夜冷声道。

眼神没

有一丝感情。

“啊呜……”

被拽在半空的李文轩,神色惊恐万分,不断挣扎,但他嘴巴被打歪了,根本说不出话,就算想求饶都不行!

“我刚给了你机会,让你回家通知李家的人,你不珍惜,现在没机会了!”

韩夜冰冷一笑。

正准备动手!

何莉冲过来,抓住了韩夜的手,怒声道:“韩夜,我不准你动李少!”

“何阿姨,不要阻止我。”

韩夜眉头一皱,语气透露出一丝不耐。

从小到大,他都对何阿姨一直很尊敬。

但现在,面对昔日仇家的子弟!

面对侵占了韩家土地的恶霸!

他只想杀人,谁阻止他都不行!

“韩夜,你忘了以前在我家我怎么对你的吗?”

“那时候我把你当亲儿子对待,你只要过来,我就给你烧一桌你最爱的菜,你爸妈过生日,我还给他们挑选礼物!”

“你现在,连我的话也不听了?”

“就算你不听我的话,你不能看在我是佳怡母亲的面子上,放李少一次?”

何莉声嘶力竭地说道。

她是真害怕,韩夜杀了李文轩。

金城三大世家之一啊,这根本,不是她能招惹的存在!

韩夜沉默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irrxs.com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