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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花深处,夫郎山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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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应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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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不用带路了,”他话音刚刚落下,郑仕就带着身边的掌柜挤了过来,目光饶有兴致地落在了绿芦身上,“恐怕这位少爷,就是这首诗的作者,飞来居的东家。”

施云桢自知想低调也不成了,上前一步和县令见礼,顺便把绿芦挡在了身后,隔绝了郑仕的目光。

“当真是一表人才,”郑水龙充分展现了自己的爱才惜才之心,连续夸赞了施云桢好几句,从他的长相一直夸赞到他的才华,最后用一句“若是来年参加科举,自己可以为他推荐京中高官”作为结束。

施云桢淡笑着,既客气,又显得很亲近,对于郑水龙的引荐颇为感激。

绿芦在一旁看着,总觉得这样笑着的施云桢不是真的他,而是戴着一层面具和人玩客套。

这样的状态,她太熟悉了。

“好好,若是云桢日后有空,当常来县衙和我一起品茗论诗。”郑水龙很满意施云桢的态度,这个年轻人谈吐有度,学识渊博,关键是,人很上道。

若是假以时日在科举中有所建树,那日后,自己起复就有望了!

在场的文人众多,原本施云桢的一首诗就得到大家的交口称赞,才华被大家羡慕,这会儿又看到这位飞来居的东家还被县令热情引荐,更是羡慕与嫉妒交错混杂。

郑水龙知道,来日方长,和施云桢聊了几句之后,就冲周遭的百姓拱手离去。

见县令走了,绿芦身后的人墙也逐渐散去,只留施云桢不作声站立在原地。

郑仕舔了舔后槽牙,他爹还真是会收买人心,可他也不想想,就算门生感念他,又怎么比得上他这个亲生的儿子?

“走吧。”施云桢没有搭理郑仕,而是回过身,拉着绿芦离开。

大庭广众之下,郑仕也没傻到当众找麻烦,他爹刚刚卖了人家一通好,他这个当儿子也不能立刻拆台啊。

他抬手摸了摸下巴,目光落在绿芦的背影上,又眯起了眼睛。

熟悉,真是太熟悉了。

尤其是这个背影……

“啪——”

他猛地收起了手中的折扇,一敲手心,“这不就是那个脚踏嘛!”

“有意思,有意思,”他连声呼道,转头看向不远处停着的马车。

马儿在河边上寻了一处草地吃着草,而方强正百无聊赖地等在马车边上。

绿芦和施云桢倒是没有经过郑仕的马车,自然没有看到正在等着自家主子的方强,他们开始循着人流走。

经过刚刚的事情,在场的文人基本都认得了施云桢,在路上见到他,纷纷上前攀谈结识。

施云桢一直微笑着,客气温和地应付。

绿芦被他拉着手,跟在他身边,听着他时而轻笑,时而认真,瞧着挺喜欢这样应酬他人,可是她总有感觉。

他在忍耐,在伪装。

像极了她前世,作为一个销售,有的时候对面的客户让她烦不胜烦,还要陪着笑应酬着。

“云桢,我们往那边走可好?”借着一个空档,她抬手指了指一处街巷,不同于这边沿河的大路,那边的街巷有些昏暗,也没有这么多人走。

她在试探,看他是不是真的愿意和别人攀谈。

果然,施云桢很快就婉言告知一个上前搭话的文人,说自己不顺路了,说了声抱歉,就拉着绿芦往她指引的街巷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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