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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嫌我精神病,我在末世捡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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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捡黄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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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负责猎杀丧尸,周小倩负责收集丧尸晶核。

他们的团队,显然早就已经有了一定的配合,效率非常高。

而红毛和老鹰,也组成了一个两人小队。

暗影妹子一个人单独行动,她手持一把匕首,速度非常快,李轩初步估算,她的奔跑速度,至少达到了百米七秒以内。

非常灵活。

她在丧尸中穿梭,丧尸根本就追不上她。

这五人进化者小队一起出手,附近街道的丧尸,很快就被清空了。

根本用不着李轩出手。

他们除了负责收集丧尸晶核以外,重点搜寻的物资,反而是吃食。

因为进化者的饭量真的很大,搏杀丧尸,消耗的能量也很快,如果吃不饱,根本没有力气打丧尸。

现在所有的超市,基本上已经被搬空了。

想要寻找到物资,确实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

李轩对于超市,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不一会儿,他就逛到了一家破败的金店。

“咦,这里是福禄缘金店!”

李轩看着眼前破烂不堪的招牌,玻璃门窗早已被砸的粉碎,里面的黄金首饰散落一地,根本没人捡。

两个月前,这个金店似乎被抢劫过一次。

有人趁着秩序崩坏,想要大发横财。

但事实上他们抢了黄金以后,发现根本没地方用。

整个社会秩序全都瘫痪了。

就再也没有人对这东西感兴趣。

幸存者已经不足百分之一。

黄金丢在地上都没人捡。

只有食物和水,才是最珍贵的。

李轩走进了金店。

开始将那些黄金首饰一点点的收集起来。

这可是附近街区最大的金店。

里面的黄金首饰,李轩随随便便的就捡了不下两百件!”

估计价值好几百万了。

“咦!这里还有个保险柜!”

李轩用暴力将其撬开。

里面居然足足存放着50根金条。

每根金条标注了1000克。

“卧槽!”

“这里的金条,估计值两千多万!”

李轩将金条收入空间。

血赚一笔。

反正这东西也没人要,就是白捡的。

清理完金店,李轩开始返回。

两个小时后,李轩背着一个双肩包回到了集合点。

张强,周小倩,红毛,老鹰,暗影,五人也陆续返回。

红毛和老鹰,两人脸色略显颓废。

他们一人拿出了三枚晶核。

“这一次我们搜索了两家超市,三个小卖部,并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只是干掉了二十头丧尸,总共收获六枚晶核!”

“我们一人上交一枚!”

“我杀了三十头丧尸,收获五枚丧尸晶核,并且还找到了一包泡面!”暗影妹子拿出了五枚晶核和一包泡面。

不愧是二级进化者大佬,一人单独行动,两个小时就能有这样的收获,实力不俗。

凭借速度优势,她的效率果然更高。

“我和周小倩杀了五十头丧尸,总共收获10枚丧尸晶核,并且找到了一包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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