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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千金美食发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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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 比豆腐还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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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几时去买的?很贵吧?”徐袖着急就想抽回手,“等天气暖和,我的手自己就会好的,做什么花这个冤枉钱?”

“嫂子,你为了我们姐弟俩辛苦操劳,买一盒药膏算不了什么。你的手可得保养得漂漂亮亮的,不然大哥回来要怪罪我了。”温仲夏用轻松的语气说着。

药膏渗入疮口,清清凉凉,也有些刺激,激得徐袖眼眶泛红。

她一时百感交集,小姑子病愈后整个人大变,看来真像老话说的,人得经历一些事情才会成长。

这种成长到底好不好,她也说不上来,只是她确实觉得肩上的担子轻了许多。

姑嫂二人把东西归置一番后,温仲夏麻利地戴上围裙和袖套,拿起那两根被剔得只剩些肉渣的棒子骨,大力剁开后能看见切口处奶白奶白的骨髓。

她知道骨髓就是些脂肪,谈不上补钙,但好吃啊。

骨头下锅焯水后转移到陶罐中,加入姜片和葱段。

大萝卜正是当季,长长一条,水当当的,温仲夏洗净后忍不住生啃了一嘴,清脆爽口,还有丝丝辣味。

温孟冬在两个大人忙着的时候,也不会闲着等饭吃,小家伙主动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此时他正卖力的抱着几根木柴,见状睁着大眼睛问:“阿姐,萝卜能生吃吗?”

“当然了。”

温仲夏切了一小片,塞到小弟嘴巴里。他嚼了两下,五官立即皱成一团。

“啊辣的……”

温仲夏大笑:“你这不行哦,这点辣都受不了,以后我做的更多辣味美食你可就没口福咯。”

“好了,别逗他了。”徐袖连忙领着温孟冬去喝水。

萝卜滚刀切块,和棒子骨一起慢慢炖着。

五花肉是两肥三瘦,她要做一道红烧肉,正好家里有做爆米花的饴糖。

糖下锅,很快变成淡黄色,细密的小泡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再迅速倒入拇指大小的肉块翻炒上色。

淡淡的肉香已然随着白烟逐渐漫开,倒水没过五花肉,便可合上盖子慢慢煮。

她把锅铲架在锅盖上,回头一看,一大一小正站在灶台边瞪眼,小的那个嘴角边还流下一缕可疑的水痕。

上次吃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实在太馋了。

大锅和陶罐很快冒出腾腾热气,浓郁的肉香飘满整间厨房,温孟冬也不守着灶膛了,眼巴巴地盯着锅。

五花肉已经裹上一层酱红色,大火收汁出锅,再撒一点小葱花点缀。

温仲夏怕他们腻,又快手快脚炒了道大白菜。

大白菜可以说是东京老百姓冬天最爱屯的蔬菜,便宜好吃,不用加什么料,用盐逼出清甜的汁水即可。

一荤一素一汤上桌。

“吃饭了。”

温仲夏给他们各夹了一块肉,笑道:“尝尝这个红烧肉。”

红烧肉十分软烂,筷子夹着颤颤巍巍的,肥肉部分不用嚼,连带那肉皮抿一抿就化了,瘦肉一点都不柴,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徐袖眼睛放光。

而那小家伙头都快埋进碗里,用行动表态。

温仲夏看到别人喜欢吃自己做的菜,笑得很满足:“配饭更好吃。”

她给自己盛了半碗汤,萝卜炖成半透明色,一戳就烂,原本的辣气化到汤里,只剩下丝丝清甜和软糯。

骨头里的骨髓轻轻嘬一口,自动滑溜溜的窜进嘴巴里,嫩得很。

温孟冬有样学样,可惜嘴巴不太利索,两颊用力到凹下去还是嘬不出来,两个大人直发笑,最后还是乖乖用筷子挑出来。

“比豆腐还嫩。”小家伙真心感慨。

清炒白菜多汁爽口,正好解了红烧肉的黏稠之感。

一顿饭吃下来,三人都有些撑着了,好久没吃过如此满足的一餐了。

徐袖看着汤底都被刮干净的盘子很惭愧,原本她还想着做了这么多菜,可以吃两顿呢。

都怪小姑子做得太好吃了,她也没忍住多添了一碗饭。

罪过,罪过。

人一吃饱思维就容易飘散,徐袖不禁想起远在天边的夫君和老公公。

“不知道他们在那边吃的什么?”

温仲夏以前在历史书中看到过那些被贬官员的经历,虽然他们还挂了个散官的名,但大多并没有俸禄。

到了那边一切得自食其力,甚至有些人还会被限制行动。不过和流放的犯人相比还是轻松些,至少不用被强迫干苦力。

温仲夏没有说这些,安慰她:“大哥身强力壮,他一定能照顾好自己和父亲。咱们多挣些钱,有机会托人捎封信和衣物过去。等风波一过,说不定事情还会有转机。”

徐袖吁了口气,她也知道朝廷政事不是他们这些平头百姓能左右的,只能听小姑子的话,暂且将担心搁在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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